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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領導為什麼不愛動、動得慢?

環境保護部在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及六個配套方案中特別提出,要嚴格量化考核問責,強化地方責任追究。怎樣才能進一步強化地方黨委和政府責任?

縣級領導為什麼不愛動動得慢?

劉蔚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強化督查發現了一個重要現象,一些地區之所以「散亂污」治理進展緩慢,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領導特別是縣級領導幹部不作為、慢作為。對此,《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也特別制定了包括量化指標等在內的詳細的問責規定。

問責是鞭子。相關問責規定的出台,將極大地推動縣級領導幹部整治「散亂污」工作。但同時,我們也在思考:為什麼縣級領導幹部不愛動、動得慢?

首先是政績觀價值觀的問題,認為GDP 就是政績的觀念還沒有根本改變。實際上,對於治理一方的黨政領導來說,政績的肯定應該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來自上級領導,另一方面來自老百姓。在當前形勢下,環保壓力層層落實。即使GDP 高了,但環境污染嚴重,上級也不會對這樣的縣級領導幹部給予足夠肯定。當然,在這方面,上級領導也應該加強對縣級領導幹部的教育和引導。要形成生態文明環境保護口口相傳的態勢。

其次是領導能力和水平的問題。作為數十萬乃至上百萬百姓的「父母官」,經濟發展、扶貧、教育、醫療、環保……每項工作都停不得慢不得。但工作內容多、難度大,並不代表就做不好環保工作。就拿當前的「散亂污」治理來說,說難也不難。能夠踏踏實實地做調研,實地考察、了解問題的癥結所在,給「散亂污」企業找好出路,治理無望的,必須關停。但是,怎麼關、關了讓業主吃什麼喝什麼必須考慮到。是給補償還是幫忙找到其他生計渠道,必須考慮清楚。有條件治理改造的,就應該讓各相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技術、資金支持。只要書記縣長們用點心思在上面,就沒有搞不定的「散亂污」。

第三個原因就是可能有人認為當前抓環保只是一陣風。不願意相信環保監管將是常態,只是因為思想認識沒有發生根本轉變。實際上,環境保護部已經按照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開始了環境監察體系性的探索。環保不會是一陣風,嚴格環保將成為制度化常態化。如果仍然執迷不悟,不積極主動開展環境治理,必將被問責。對於被問責的縣級領導幹部,應在公開媒體發布。要形成人人喊打局面,形成不加強環境治理就會受到問責的社會輿論氛圍。只有形成強大的社會壓力,才能促進縣級領導真抓實幹。

地方黨政領導需轉變發展觀

譚鐵安

(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人大農工委)

長期以來,許多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對於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在認識上存在偏差。有的地方領導為了開發建設,犧牲生態資源者有之;為了招商引資,不進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者有之;為了眼前利益,不顧項目對生態環境帶來嚴重污染者有之;甚至有些地方領導在整治「散亂污」問題上遮遮掩掩,不作為亂作為者有之。如此種種做法,是導致一些地方「散亂污」現象嚴重且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重要因素。

「 散亂污」整治重點在基層,關鍵在領導。筆者認為,在量化考核指標的基礎之上,還需轉變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的發展觀念。

首先,要強化基層黨政領導幹部的生態環保理念,加強生態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使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觀念真正入心入腦。其次,要切實推進依法行政,促進基層樹立「環保也是發展」的正確的發展觀,讓「為官一任環保一方」的理念成為基層黨政領導的執政標杆。再次,要徹底摸清「散亂污」企業的底子,掌握實際情況,結合地方實際,將「散亂污」整治責任落實到基層,分解到個人,建立幹部環保責任評價機制,增強基層黨政領導幹部的環保責任意識。最後,要進一步加大對「散亂污」企業危害性的曝光力度,促使基層加大對「散亂污」企業的整治力度,讓基層黨政領導幹部自覺為整治「散亂污」企業提供領導保障。

來源:中國環境報

編輯:Aut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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