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榆林產婦跳樓,元芳你怎麼看?
「榆林產婦跳樓」一事的演變過程越來越象是一出鬧劇,背後凸現的是人性的複雜和醜陋。跟以往任何一起醫患糾紛一樣,醫院一方和家屬一方各執一詞,但真相永遠只有一個,總有一方是在說謊。隨著醫院公布病歷記錄、家屬簽字情況以及相關視頻,真相逐漸浮出水面,家屬的說辭更象是一種狡辯。
產婦已死,也就失去了最重要的證據,在雙方都拿不出「一錘定音」的直接證據情況下,事物發展內在邏輯的合理性就成了揭開事實真相的唯一鑰匙。
從雙方的說辭來看,儘管存在很大分歧,但在產婦將順產作為首先選擇這一點上,雙方的說辭是一致的,在產婦本人後來想選擇剖腹產這一點,雙方也是無異議的,問題的焦點在於是醫院還是家屬拒絕產婦剖腹產?這也是搞清整個事件真相的關鍵點。
首先,筆者曾向幾個婦產科醫生朋友諮詢過這類事,這裡不是故意黑中國的醫院。醫院一般不會阻止產婦做剖腹產,甚至還帶有一點鼓勵性質,特別在產婦強烈要求做剖腹產的情況下,醫院拒絕的可能性更小。
從經濟上說,剖腹產與順產在收費上相差好幾倍,而醫護人員的收入是跟醫院的效益掛鉤的;從時間成本上說,一個剖腹產手術一般兩個小時內可以搞定,而順產要遠遠多於這個時間,十幾個小時甚至幾十個小時的都很常見,這要牽扯醫護人員大量的精力;從風險上說,現在剖腹產手術在技術上很簡單也很成熟,出意外的風險要遠遠小於順產。因此,對於醫院和醫護人員來說,順產要花大量時間精力,賺得又少,風險又大,拋開職業道德不談,內心肯定更希望產婦多做剖腹產手術。馬某家屬一再聲稱醫院拒絕做剖腹產手術,口說無憑,需要拿出確鑿證據做支撐。
其次,從整個事情發展過程來看,馬某家屬的描述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一個正常人,在醫院遇到病痛,此時首先想到的求助對象一定是醫護人員而不會是別人。從視頻中可以看到,產婦馬某多次疼痛難忍走出產房與家屬溝通,甚至下跪,顯然是向醫護人員提出剖腹產請求遭到了拒絕,至於為何拒絕,因為做手術一般是需要家屬簽字同意的,而先前家屬簽字同意的是順產,如想更改,需要家屬重新簽字。因為家屬的一再拒絕更改,才使馬某多次進出產房,這樣才符合正常邏輯。
否則的話,就變成了這樣一種情況:醫院給產婦的診斷意見首選是剖腹產,在產婦和家屬的要求下醫院同意進行順產,在分娩不順的情況下,產婦又疼痛難忍,多次向醫院要求進行剖腹產,而順產轉剖腹產在婦產科是一種很常見的情況,此時,醫院卻不顧產婦本人和家屬的強烈要求,一再無理拒絕為產婦實施剖腹產。這在邏輯上很難讓人信服,除非有確切證據。
最後,從正常的人性分析,也很難理解一個母親會僅僅因為忍受不了身體的疼痛而選擇輕生與腹中胎兒同歸於盡。根據馬某丈夫延某公布的情況,馬某,28歲,大學本科學歷,應該會對分娩的疼痛有充分的心理預期,選擇了順產也一定做好了忍受疼痛的準備,即使真如家屬所說是醫院方面拒絕做剖腹產手術,也完全可以通過換一家醫院的方式解決。作為一個母親來說,即使犧牲自己也絕不會犧牲自己的孩子。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哀莫大於心死,她的家人在心理上給予了她致命的一擊,徹底摧垮了她,使得她甚至不願意強行要求醫院對自己做剖腹產而選擇離開這個世界。如果這個邏輯成立,也就可以理解其家人在她死後所採取的一系列行為,不合理中隱藏了某種合理性。
真可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狄大人斷案靠的是分析,不知元芳你認為這分析有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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