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5000三天就花光,我是你男朋友,但是沒有養你的義務
美文
09-07
我跟女友是在工作的地方認識的,她是辦公司文員,而是算是辦公室的一個小領導。在一次公司組織的聚會上,我們拉近了距離,互相留了聯繫方式。後來,我們經常一起玩,一起吃飯。
後來,我發現自己對她的感覺越來越好,不久,我向她表白了,而她也欣然接受了,並且對我說她對我也很有感覺。在一起之後,我們經常約會,我也經常性的給她發紅包,讓她買自己喜歡的東西。
我每個月工資五千左右,她每個月三千,我想,在這段感情中,無所謂付出多少,在金錢上男方付出多一點是應該的,只要在感情上平等就行。
可是在一起越久,我就越想逃避她。每次發完工資我都會給她轉賬讓她買自己喜歡的東西,一年多以後,她的慾望越來越大,我前幾天剛給她轉了五千,沒過兩天她就又向我要錢,可我只是她的男朋友,我們現在也只是處於戀愛的狀態,並沒有贍養的義務啊,現在的我,感覺她越來越拜金了,不僅花錢如流水,而且還有點金錢主義。
我現在很糾結,和一個揮霍無度,只知道張口要錢的女人在一起,到底還有沒有意義?她繼續這樣下去,我一個月賺十萬也不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