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觀察:狗咬了人,必須讓狗主人付出代價
最近,狗咬人也進入了高發期,流浪狗、寵物犬咬傷人的突發事件,頗引人關注。
大型犬傷人、小型犬擾民的狗患問題,是很多地方普遍存在但治理起來又很難的一大痼疾。濟南市近年來高度重視,通過出台整治措施,給家養犬「上戶口」,加大對違規養犬者的處罰力度,狗患問題控制得力,市民還是比較滿意的。據最新的數據濟南擁有犬只多達10萬隻。面對如此巨大的養犬量,管理難度實在不小,大街上出現流浪狗、惡犬咬人的事情在所難免。
大型犬讓人心生恐懼。
但是,這樣的小概率事件也不是我們願意看到的。送孩子上學的家長被流浪狗咬傷,一條藏獒咬傷十餘名無辜市民,如此驚魂的慘劇誰來買單?難道僅僅讓那些群眾自掏腰包療傷的同時自認倒霉嗎?有關部門是不是該徹查一下,禍害百姓的流浪犬來自何方?是誰無情地放逐了這些本是家裡「座上賓」的寵物呢?這些狗的主人是不是應該為此付出代價?
據濟南市公安局出台的《關於加強養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告》規定,所有居民養犬必須到區公安局指定地點辦理初始登記或年度登記,任何人不得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盲人飼養導盲犬除外)。顯然,咬傷十餘名群眾的那條藏獒屬於禁止個人飼養的大型犬,警方是很有必要查查它的主人是誰的。受傷群眾的醫藥費應該是冤有頭、債有主,而不能成為一筆糊塗賬!如果咬傷送孩子上學家長的那隻流浪狗身上有狗牌等信息可查,也是不能放過狗主人的。
誰養狗誰負責,狗咬了人,狗主人就得承擔責任。我們期望,各地治理流浪狗時,不能僅僅一打了之,把狗收走的同時,還要努力找到它的主人,給予懲戒。其實,順藤摸瓜,逮狗尋主人,對於警方來說並不是難事。我們只要認真對待,就能夠讓流浪狗的主人站出來承擔責任的。
養一條狗,不只是自家的私事,更是關乎大家的事情。文明養犬的道理大家都能說上幾條,但現實生活中,養犬人攜犬出戶時,又有多少人用犬繩牽領著呢?有一些養犬人,無論在室內還是室外,干擾、影響鄰居及其他人的正常生活時,又有幾人感到愧疚呢?我們承認,養犬人都是愛狗的、都是有愛心的,但愛狗的同時,也別忘記了愛環境、愛鄰居、愛社會。如果每一個養犬者真正愛狗,就別讓狗流浪街頭、危害社會。
因此,若想根治狗患,單單靠政府出台完備的措施是很難管理到位的,還需要每一個養犬者多一些自律與自治,看好管好照料好自己的狗,讓自家的寵物與這個社會和諧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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