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婚姻必將走向消亡—什麼是婚姻?
中國式婚姻必將走向消亡—什麼是婚姻?
首先我們先說一下什麼是婚姻。
任何生物都有延續自己血脈的本能,當新生兒出生的時候,我們會需要確定這個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後代。DNA親子鑒定在我國是1982年開始出現的,從1985年開始確定使用此技術。所以很久以前是沒有DNA檢測技術的,父子關係並不好確定。但是女性是不需要檢測親子關係的,那時候也沒有代孕一說,所以只要是自己生的就肯定是女性自己的後代。
學過歷史的人都知道,人類一開始是母系氏族社會,母系氏族社會自然是由女性作為部落首領的,並不需要為孩子的父子關係來費心設計出制度來確認,女酋長就是這麼霸氣地表示:這些孩子都是我的孩子,不需要確認孩子的父親是誰。
女酋長霸氣的表示:我生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後來人類社會進入了男性主導的父系社會,這個親子關係證明就開始變得重要了。
但那個時候還是沒有科學檢測技術,男人們就只好從繁殖的根源角度來制定製度,就是確認男性對某一個或某幾個女性的特別所有權,這種所有權就是對這些女性繁殖對象和權力的支配。
這套制度慢慢就變成了婚姻制度。看到這大家應該明白了,婚姻制度是一種產權制度。或者也可說是一種物權法。那個時代,戰爭的戰利品就是財富和女人。從這種角度說,婚姻制度也是典型的男權制度。
婚姻是一種物權法。
其實婚姻也可以看成是一種契約,但這種契約並不如我們所想當然的是男女之間締結的契約,而是男人與男人之間締結的契約。因為婚姻契約的存在,男性可以昭示天下對一個女人或多個女人的所有權,別的男人則不能來侵犯有主的女人。
可以說如果男人與男人之間都嚴格執行婚姻制度,彼此形成一種默契,那麼父子的親子鑒定自然就不需要了。
傳統的婚姻生活中夫妻是從屬關係,這一點我國封建社會說的更通俗易懂,女性需「三從四德」在家從父,出嫁從父,夫死從子。中國封建文化講究「男尊女卑,內外有別」,男女根本一點都不平等。所以傳統婚姻中,妻子在家靠父親,出嫁後靠丈夫養活,丈夫沒了就靠兒子養活,就是不能靠自己養活自己。
現在我們都知道「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道理。這道理在婚姻關係中也有體現。傳統婚姻中,男性是一家之主,是頂樑柱,是社會生產力的主要來源,女性無法創造經濟價值,所以迫於無奈女性只能處於從屬地位,在家庭和社會中都沒有話語權,沒有財富支配權,沒有說no的權力。
裹小腳就是典型的男性對女性自由的束縛!
可喜可賀的是,近一百來由於第二次工業革命的出現,現代思想不斷衝擊封建思想,女性的社會地位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由於機器的出現,使工作擺脫了對力量的限制,解放了勞動力,也湧現了一批新的工作機會,女性也可以投入社會生產中來了。女性能勞動了,女性就能得到薪水了。說直白點就是女性能自己養活自己了!
現在女性可以平等接受教育,可以找工作,可以建立自己的事業,獲得金錢上的財富。而大多數男性並不比女性賺更多錢,有些男性甚至還不如女性能幹。所以今天的婚姻關係早已不是傳統的婚姻關係了!
婚姻也有從屬型婚姻變成合作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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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HR」就是個尷尬的存在!
※「中國式單身歧視」真的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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