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那年,那女孩對我說的21個字,到今天都管用
誰年輕的時候沒點故事呢,對吧。
我也有,不過我今天要講的故事,不那麼精彩,但實實在在發生在我身上的。
相信不少人也有類似的經歷。
我初三的時候,15歲,在寄宿制中學。無心學習,情竇初開,而且開得有點猛。
那時候喜歡了一個初二的女生,她住在我們宿舍對面,每天就打開窗戶,看我們男生宿舍。
我也喜歡打開窗,看女生宿舍。
兩棟宿舍樓非常近,近到可以看到她臉上的痣。
有時候我笑,她也笑,我朝她吹口哨,她哈哈哈大笑。
我很喜歡她,喜歡到——假如沒有她我可以活100歲,有她我只能活20歲的話,我也願意。
而且看得出,她也很喜歡我。
於是我就展開追求,寫情書,寫「展信QQ糖,甜到太平洋」的那種情書。
我鼓起勇氣,託人把情書給了她,她沒有回復我。
後來我把我一個月的生活費——50塊錢,在幾個同學的策划下,買了花,蠟燭什麼的,布置了一個很浪漫的場景,向她表白。
她來了,穿著非常漂亮的裙子——那一刻,她美得就像安吉拉寶貝兒一樣。
她謝過我為她做的一切,然後說: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你會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女孩。
我一下就懵逼了,不應該啊。。我感覺她明明很喜歡我啊,居然拒絕了我,這沒天理啊。
可是,這就是事實。
初中畢業的時候,我邀請她跟我照個相,她答應了,我們留下了一張合影。
她高挑白皙,像造物主花費了很多心血在她身上。而我,瘦小,黝黑,留著殺馬特髮型,像造物主忙著下班,無心造物,匆匆造出來的一樣。
很多年後看這張照片,會發現,當初這個小屌絲想要追這個姑娘,比中500萬大獎、發現外星人、移民火星的概率都還要低。
那時候的我是誰啊,一個特別屌絲的屌絲而已,而她,是全校男生都想追的女神。
人們在暗戀一個人的時候,總覺得對方也喜歡自己。
但是,如果你照照鏡子,把你們倆比較比較,你就可以判斷你是否能追到她了。
這麼多年過去了,想起她說的那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你會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女孩」,依然覺得很有道理。
當初她只是用來搪塞、拒絕我的一句話,現在看來,這句話就是大實話,是真理。
假如我繼續待在那個小鄉村,我也不會見識什麼令我著迷的女孩,甚至沒有像女孩表白的機會。
而我離開了老家,考進了一個還不錯的大學,在一個繁華的都市,有一份不錯的工作——也有了一個我心滿意足的女朋友。
我想,這段經歷,和那位14歲姑娘對我說的話,讓我明白,如果你想追求愛情,那麼你先得掂量一下自己。
不管任何時候,你被拒絕了,你找工作被拒絕了,談戀愛失敗了,你應該相信一句話: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你值得更好的。
而且,為此去奮鬥。
完善個人,比追求一份你想要的愛情,重要得多,甚至,那是前提。
先種梧桐樹,再引金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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