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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無名的獄卒,因替一人收屍,從此名滿天下

岳飛被供奉於廟宇,享千年的煙火;秦檜被鑄成鐵人,在岳飛墓前長跪不起。然而在當時,岳飛作為朝廷欽定要犯,名聲不如後來顯赫,與之迅速劃清界限的有之,檢舉、揭發者有之,為求個人榮華富貴而落井下石者亦大有人在。

先說說他的僚屬姚岳。姚岳,字松卿,京兆府(陝西西安)人。南宋初,陝西陷落,姚岳逃奔四川,於紹興二年(1132)考中流寓進士(在寄居地考上進士)。當時,岳飛任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使、都總管。岳飛因自己姓岳,母親姓姚,一次偶遇姚岳後,大喜,立即闢為幕僚,引為親信。後來,岳飛獲罪,姚岳卻極力避嫌,矢口否認曾為岳飛屬官。為了進一步與岳飛劃清界線,他還神經兮兮地向宋高宗上書請求將地名中有一「岳」字的岳州改為純州,其節鎮岳陽軍改為華容軍。不想,宋高宗竟然「從諫如流」,接受了這一堪稱「史上最荒唐的建議」。

姚岳之類,在南宋初的官場,不是少數,有些人甚至助紂為虐地迫害岳飛家屬。據南宋王明清《玉照新志》記載,岳飛被殺害後,除岳雲隨父遭冤殺外,其餘子孫親屬分別被流放到洞庭湖以南的蠻荒之地,以及福建之北的崇山峻岭之間,朝廷每月僅給少量米糧,條件惡劣,生活艱苦,不過苟延殘喘而已。即便是對於這遭受滅頂之災的家庭,當時仍有一位漳州知州上書,建議朝廷取消對岳飛親屬僅有的一點米糧供應,以斬草除根,真是卑鄙齷齪至極。難怪王明清在書中評論道:「士大夫為官爵所釣,用心至是,可謂『狗彘不食其餘』矣!」因此,王明清不在書中透露其姓名,免得玷污了縉紳的清名。

一個案子,可以洞悉世道人心。

不過,天下烏鴉並不一般黑,還是有一些一身正氣的士大夫,敢於向邪惡說不。

樞密院編修的胡銓上書宋高宗,請求斬秦檜,為岳飛鳴冤雪恥,結果被秦檜貶謫海南。布衣劉允升、知浹紛紛上書朝廷,要求釋放岳飛,被秦檜及其黨羽下大理寺處死。上至朝官同僚,下至布衣百姓,他們都齊了心似的為岳飛鳴冤,明知會遭到打擊報復,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們並無絲毫畏懼和退縮,這既體現了他們不懼強權的勇氣,也體現了岳飛的民族精神在士大夫和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

處於中間地代的人又如何呢?如韓世忠,作為與岳飛、張俊同為南宋「中興四將」之一的他,與岳飛交情還不如同張俊深厚,張俊助秦檜構陷岳飛,韓世忠卻始終不相信岳飛謀反。《宋史?岳飛傳》載,岳飛系獄,韓世忠抱不平,秦檜說:「岳雲寫給張憲的策反信雖未查明白,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這說明,韓世忠雖不偏袒岳飛,但他心存正義,希望看到證據。

就連羈押岳飛的獄卒都伸出正義之手。獄卒隗順,非常同情岳飛遭遇,岳飛就義後,他將岳飛屍體偷偷抱出,掩埋於杭州棲霞嶺,他擔心被發現獲罪,一直不敢聲張。臨死之際,他才把兒子叫到跟前,告訴兒子偷埋岳飛一事,還說:「將來岳飛必有昭雪的一天,到時朝廷若雪此冤案,必懸賞求岳飛遺骨,屆時你可向官府如實相告,墳上植有兩棵橘樹,岳飛身上有他的原來佩戴的玉環,棺上鉛筩刻有『大理寺』字樣,均是我埋葬時特意做的記號。」紹興三十二年(1162),宋孝宗繼位,隨即為岳平反,依禮改葬,不知原葬處,果然懸賞求屍。隗順的兒子報告,才使岳飛之墓堂堂正正地出現在後人面前。

天道好還,公道自在人心,岳飛雖然沉冤日久,但冤案終將昭雪,因為像他一樣的忠勇之士,是中華民族的脊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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