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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丟了誰賠?

包丟了誰賠?

(王睿)

這天,小老闆楊明開車出去做保養,到了洗車行,裡面馬上出來兩個人給他的車進行全面清洗。這時,正巧客戶來電,楊明便走到一邊接了電話。這個電話持續了近半小時,等楊明打完電話,回過身來,車也洗好了。正當他準備取錢去結賬時,卻發現放在座椅上的公文包竟不翼而飛!

公文包里可是有30萬現金和很多重要的客戶資料啊!楊明怒氣沖沖地找到了洗車行的負責人王經理,要他給個說法。

王經理聽聞後面如土色,立馬叫人調出了車行的監控錄像。從錄像里看出,給楊明洗車的有兩個人,一個穿著紅衣外套,一個穿著淺藍色外套。只見楊明轉身走到一邊去接電話的時候,那個紅衣男子左顧右盼之後,迅速放下手裡的洗車刷子,拉開車門拿走了包,一轉眼就消失不見了。

看完監控錄像,王經理肯定地說:「那個穿紅外套的人不是我們店的員工,我們店的員工都是統一穿淺藍色的工作制服!」

楊明直嚷嚷:「你撒謊!不是你的員工,他怎麼能跟你的員工一起擦車?」

王經理一拍腦袋:「我想起來了,這男的之前來我們車行應聘,不過由於他證件不全,我們沒敢錄取。」

楊明責問道:「沒被錄取,你還留他在車行里?」

王經理頓時語塞,急忙叫來畫面中另一個員工詢問情況。那個員工老老實實地說:「當時我準備去洗車,那個男的說要來幫我。我說不是我們店裡的員工是不能幫忙的,可他卻說已經被錄取了,就等著發制服後正式工作了。當時,我記得先前是看到這個人來店裡面試過,就相信了,便讓他來打打下手。」

王經理聳聳肩,一臉坦然說:「楊老闆,你聽見了吧,那人就是個騙子,這是外人作案,不關我們洗車行的事。」

楊明十分憤怒,雙方爭吵得面紅耳赤,也沒弄出個結果來,最後,楊明狠狠扔下一句:「咱們法庭上見!」

兩天後,楊明找到律師,一紙訴狀把洗車行告上了法庭,要洗車行賠償他的一切經濟損失。

幾個月後,法院作出判決:

洗車行管理不善,給客戶造成損失,負主要責任,應承擔70%的責任。而楊明本人,由於沒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重要財物,導致財產損失,承擔餘下30%的責任。判決結果宣讀後,洗車行表示服從判決,最終雙方都沒有再提出上訴。

律師點評:

本故事主要涉及的法律問題,即過錯責任的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故事中,因為洗車行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缺陷,導致小偷冒充工作人員、實施盜竊行為的發生,理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但作為受害者的楊明被盜結果的發生,與他本身的疏忽大意尚有一定關係,故也應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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