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國野史:「四進宮」的英國少年
1838年的某一天,一個叫愛德華·瓊斯(Eward Jones)的男孩正向他的僱主吹噓自己溜進白金漢宮的事。他是西敏寺一位裁縫的兒子。
瓊斯當年14歲,在一個建築工地上幹活。他曾跟別人說起自己想進宮,但別人沒當真。他們沒想到的是,他真的做到了,而且不止一次,他總共跑進去了四回!
第一次是在1838年,他打扮成一個掃煙囪的成功混了進去,但在大理石廳被門衛發現了。經過一番追趕之後,警察抓住了這少年,還在他的褲子里搜出了維多利亞女王的內褲。
除此之外,瓊斯還在皇宮裡偷了一把劍,但他及時逃走了,沒因此被告上法庭。兩年後,也就是1840年,維多利亞女王的第一個孩子——維多利亞公主才出生沒幾天,瓊斯又溜進去了。他從憲法山路那一邊神不知鬼不覺地爬進了皇宮。
瓊斯大費周章的原因很簡單,就是為了進去而已。「二進宮」的時候,沒人注意到他,他也沒偷東西,進去之後就乖乖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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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兩天後,這位神奇男孩又擅自去拜見女王了。午夜過後不久,呆在王宮裡的他就被男爵夫人Lehzen發現躲在女王更衣室的沙發後面。這次他沒那麼好運。雖然他父親曾請求法庭釋放他,但瓊斯還是被判了三個月的勞改。他這次之所以會被發現,而且不能免於責難,很可能是因為維多利亞女王剛剛生完孩子不久。
1841年,瓊斯剛從Tothill Fields監獄裡被放出來10天,「進宮癮」就又犯了,於是又被判了三個月苦役。
這下他成名了,腐國的報紙都稱他為「少年瓊斯」。他成了許多諷刺雜誌和兒童書籍的靈感來源,一部叫《掘泥工人》(The Mudlark)的電影就是以他為原型。
從監獄裡再次出來後,瓊斯在白金漢宮旁邊溜達的時候又被捕了。他被送去當了海軍。一年後,瓊斯終於找到機會從朴茨茅斯的船上逃出來。
出逃後他的目的地仍然是白金漢宮,但他太出名了,當局立刻跟蹤了他。還沒到達王宮,他就被帶回船上去了。故事的後來,少年瓊斯搬到了澳大利亞,成了個酒鬼和小偷。
1880年,覺得自己名聲不太好的他把名字改成了托馬斯·瓊斯(Thomas Jones),但並沒有什麼用。1893年,醉醺醺的瓊斯從米切爾河橋上摔了下來,頭著地死掉了。
為瓊斯設立的紀念碑上寫的是他四次溜進了溫莎堡,但根據考證,那其實是白金漢宮。
本文譯自 thevintagenews,由譯者 蛋奶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原作者:Tijana Rade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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