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約1:12-13
視頻:相信耶穌等於接待耶穌
今日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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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Yet to all who received him, to those who believed in hisname, he gave the right to become children of God —Yet to all who received him, to those who believed in his name, he gave the right to become children of God.
——John1:12-13
中文和合本(請參照聖經背誦):
【約1:12-13】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原文字義
「賜」給;「權柄」權利;「作」成為。「從」出於;「血氣」血(複數);「生」生育,出生(被動語態);「情慾」肉體的意志。
文意註解
12節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信』字指『信入』;本節表示相信意即接受。『名』代表整個人(參摩五8,27;賽四十八9;詩一百十三1;約十五21;十七26;徒四12),所以『信祂名』意指接受耶穌基督。
「祂就賜他們權柄,」『權柄』在此指特別的恩典;含有確據、可倚托、靠得住之意。
「作神的兒女,」就是人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人並非生來就是神的兒女,惟有借著接待基督,才能獲得作神的兒女的權利。
13節
「從血氣生的,」『血氣』指人血肉的身體(參三6)。
「從情慾生的,」『情慾』指出於人天然生命中敗壞的意志。
「從人意生的,」『人意』指出於人天然生命中善良的意志;也有解經家認為『人意』是指從人來的幫助(加一11~12)。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的生命,全然是屬靈的,與人的血肉和天然生命絕對無關。
(二)人除了由神重生之外,沒有辦法靠自己天然的能力、聰明或才幹,來臻於光明至善的境界。
(三)「不是從血氣生的,」得救不能血脈相傳;我們不能說父母親是基督徒,所以自己生下來就命定是基督徒。
(四)「不是從情慾生的,」得救不是靠肉體的意志;我們得救時雖然需要決志,但沒有悔改相信的決志,仍然不能叫我們得救。
(五)「不是從人意生的,」得救不是靠傳道人的幫助;雖然我們得以聽到福音,乃是別人的一種幫助,但若沒有聖靈的光照感動,仍不能使我們真實得救。
02
今日複習
前4節:
【約1:4】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約1: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路24:6-7】6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7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路22:44】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後4節:
【路6:38】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太26:41】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太6:19-21】19「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20隻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21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彼前2: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點擊展開全文
※8月30日:路15:7
※今日背章:詩篇103:6
※8月29日:路12:48
※今日背章:詩篇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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