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孩子明白,當他人不遵守規則時,我們為什麼還要遵守?
在上海的某個工作日,我帶著小D去了閔行一個新開的大型室內遊樂場。這個遊樂場真的挺不錯,功能劃分很好,設施也很新,就是人很多,據說這已經是限流後的結果了。
臨到中午飯點,我比較有先見之明,提前吃完避開人流。之後就帶著小D去圖書館看書。剛讀了一會,小D就提出要喝水,我看到每張桌子上都貼有一張紙條,「請不要在圖書館吃東西喝水」。雖然小D不認識字,但我還是抱起她,指著那張紙條一個字一個字讀給小D聽,然後還解釋,「圖書館需要保持安靜,吃東西會發出咔哧咔哧的聲音,就會打擾其他人。我們讀完這兩本書,再出去喝」。
這個規則她在紐約從1歲多就聽過的,所以基本不費什麼勁,她就同意了,自己在那說,不吃東西,先讀書。沒過多久,我們旁邊一桌來了兩個大人帶著兩個孩子,坐定後就從包里拿出各種飲料和零食吃了起來。
我當時以為兩位大人沒留意規則,就趁孩子走開的間隙輕聲提醒了一下,圖書館不可以吃東西哦。其中一位大人告訴我,餐廳沒地方啊,我們也沒辦法,只能在這裡吃。邊說邊把孩子招呼過來,再給每個孩子塞了一袋餅乾。這時,我本來下意識的想說,都是為人父母,如果我們今天隨意打破這個規則,那就意味著以後我們是很難讓孩子建立其他的規則意識。
話到嘴邊我還是咽下了,但我看到小D在看,特別是看著那兩個孩子在吃東西。這時,我意識到,面臨我的不是去說服他人遵守規則,而是需要如何讓孩子明白,當他人不遵守規則時,我們為什麼還要遵守?
說實話,這樣不遵守規則的情況在紐約也有,但唯一不同的是,在紐約破壞規則的人會受到第三方的約束,比如其他人也會來提醒他們,或者工作人員會出現制止。這些第三方力量本身對孩子來說就是一個很好的示範,來告訴孩子規則的意義。
但那天,圖書館裡的工作人員看到卻沒作為,似乎是在默許這件事情的發生。我當時做了一件事,就是重新指著桌上那個告示,一字一頓大聲地又把規則讀了一遍。估計我也算是另類吧,那個家庭看了我一眼就不再理我,繼續吃飯了。
然後,我轉過身和小D說,「媽媽剛才讀的是圖書館的規則,規則可以讓更多人得到便利。就好像我們去玩滑滑梯,需要輪流玩,只有這樣每個人都會玩到,而且可以玩好幾次。不遵守規則是不對的」。
小D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他們,自己在那喃喃自語,」不對的,不吃東西,讀書「。之後,那個家庭離開了,我和小D又在圖書館讀了一會書。這一天其實挺開心的,但發生的這個小插曲卻一直讓我在思考。
這也是我多年一直以來的思維習慣,就是「問題復盤」:如果重新做一遍,我哪些方面做的會有所不同?」
之後幾天,我把這個故事分享給身邊好幾個朋友,大家的反應都不同。有的說,她會直接帶孩子離開,看不到不受影響;有的說,她不會去提醒那個家庭,但會和自己孩子解釋。其實說實話,我也不知道這件事的正確做法。但當時我的考慮有兩點。
給孩子樹立規則的意義之一就是讓她可以明白,對的事情就是對的,這並不因為對方是誰或者其他人是否遵守而改變。我自己一直覺得這一點特別重要,為人父母真正可以放手的前提不是孩子的年紀或者生活狀態,而是這個孩子有了明確的是非觀和價值觀,畢竟這個社會的誘惑太多。所以我當時沒有選擇離開。
那是不是只對自家孩子解釋就好呢?這也是我自己反思時有疑惑的,我之所以選擇大聲讀出規則,雖然看起來是在和對方家庭說,但我的目的還是說給小D聽。畢竟我知道即使讀出來,對方也不會改變。
我當時的想法是,當我大聲讀出來時,至少我展示的態度是明確堅定,而不是含糊不清的。這份態度我希望小D可以看到,這對於樹立規則意識有好處。我總覺得,學齡前的孩子是通過我們父母和這個世界的反饋來形成他們自己的三觀。
這也就是為什麼做了母親後,我時刻在提醒自己,我的一言一行不再代表我自己,而是在影響另外一個靈魂。
這更是為什麼,我意識到,很多事情發生後當下吃虧與否也許並不重要,關鍵是我們做了什麼和我們的態度是什麼,這才會對孩子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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