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我們早離婚,兒子姓名都改了,別拿兒子要挾我給2000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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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我和前妻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上明確寫著兒子歸她撫養。我每月只需支付給孩子1000塊撫養費,其他的不需要我負責。她自己也同意並自願簽字了,離婚後她帶著兒子回了娘家。
但她卻瞞著我,在我們結婚生下兒子後沒多久,她就偷偷改了孩子的姓。直到離婚後我看到戶口本才徹底醒悟,原來我的兒子早已改了姓。現在離婚了,孩子要上幼兒園花銷大了,卻又來找我要求增加撫養費。可是孩子的姓都改了,我還要給撫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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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你們就當我是白眼狼吧,我不想跟你們一起孝敬你兒子
※我爸媽就只要12萬彩禮和一套房子而已,怎麼就逼死你家了?
※結婚給6萬彩禮,男友卻要求必須陪嫁一二十萬的車,這婚我不結了
※「你就是個外人,就是便宜貨,誰讓你和我兒子結婚時倒貼來著」
※結婚沒彩禮,房產證不肯寫我名字,還要我一起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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