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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我們早離婚,兒子姓名都改了,別拿兒子要挾我給2000撫養費

我和前妻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上明確寫著兒子歸她撫養。我每月只需支付給孩子1000塊撫養費,其他的不需要我負責。她自己也同意並自願簽字了,離婚後她帶著兒子回了娘家。

但她卻瞞著我,在我們結婚生下兒子後沒多久,她就偷偷改了孩子的姓。直到離婚後我看到戶口本才徹底醒悟,原來我的兒子早已改了姓。現在離婚了,孩子要上幼兒園花銷大了,卻又來找我要求增加撫養費。可是孩子的姓都改了,我還要給撫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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