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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跳樓事件愈發預熱,三大爭議點的隱情讓人不寒而慄!

前幾天,陝西榆林產婦跳樓的時間引起了網友的強烈反響,真相究竟如何,而醫生目前公布的監控又是想說明什麼?畫面中孕婦兩次下跪只求能剖腹產,卻遭到無情的拒絕,讓人真的很心寒,人性的冷血無情!此監控已公布,發現了三大爭議點,讓我們來看看。

事件的主要爭議點:

(1)《護理記錄單》記載產程中家屬三次拒絕記錄;

(2)產婦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與家屬溝通;

(3)事發窗檯高1.13米,無意外墜樓可能。

產婦生母的採訪來看,事情又有了反轉,報道稱下午6點多的時候產婦起來了,走到丈夫面前說忍受疼痛要忍不住了,說是她要剖腹產了。當時她丈夫同意了,還對產婦生母表示:你回去,說剖,我們都說是問大夫有沒有必要剖腹產,大夫說到了正常能生產的時間了,可以順產,讓我們把她勸回產房去。

事件還未調查清楚,目前已知的消息中似乎是對醫院比較有利。網友們對此事件都十分關注,也有許多不同的看法,讓我們來看看網友的說法:

@青山綠水:如果不委託簽字權的話孕婦如果出現意外或者休克,醫生無權也不敢進行任何措施和搶救,委託簽字權的話又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只能期待相關法規的完善了!

@你若安好:作者純粹是帶著先見之明來看待這件事情的啊…我就很少叫我老婆為老婆,這不能說明什麼,人死了一定要表現得很悲傷才是應該的?有些人的情緒是會隱藏的很深的,不會在不熟悉的人面前輕易表現出來的,特別是男的。

@暗香:醫院首先應該把情況向產婦及家屬說明。不應該把生死交給不懂的家屬來決定。更是應該本著醫者仁心排除金錢利益的情況下向患者說明利害關係。如果醫生堅持刨,家屬會同意的。現在人一死,雙方的角色都換了。個個都是十足的商人了。暈婦之死雙方都有責任,院方更大。要說傷心醫生不會難過,因為他們見得多了,麻木了。還要撇清責任。家屬肯定難過,把悲傷藏在心裡。把損失降到最小,要錢!如果得到賠償又要和女方家屬戰鬥錢的分配問題。說了這麼多我個人認為醫院有責任,應賠償!產婦最無辜!請醫院和患者把良心放正,不要悲劇再發生!

@幸福:大夫不能讓這麼痛的產婦單獨待在一邊,既然醫生護士不能監護照顧產婦,應該有一名家屬進去陪著才是,此事故只能說明醫院監護不當有一定責任,人家把孕婦交給你們,對於孕婦疼痛煩躁,你們卻不好好看管,是醫院失職了,醫院理應賠錢。

你們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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