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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旅遊去一個城鎮,遇到的第一個人卻無故喪命

《福爾摩斯探案集》,阿瑟·柯南·道爾(著)。

在充滿霧氣的倫敦貝克街上,住著一位富有正義感的偵探福爾摩斯。

他和他忠實的醫生朋友華生一起經歷了無數千奇百怪的案子,他們的故事情節曲折離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伴隨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長。

清瘦的高個子,身披大氅,嘴銜煙斗,鷹鉤鼻,目光銳利。

在與罪惡與魔鬼的較量中,他運籌帷幄、抽絲剝繭,一步步驅散了籠罩在各種案件上的陰雲。

我旅遊去一個城鎮,遇到的第一個人卻無故喪命

十年前一個寒冷陰雨的四月天,我獨自一人在貝克街遊盪。

色調灰暗的古老建築、商店裡滿頭白髮的女店員,以及細雨中邊緣模糊的灌木叢,以一種安詳沉默的方式存在著,彷彿與一百多年前那位偵探在世時毫無差別。而他本人也站在那裡,心不在焉地沉思,戴著那頂著名的帽子,手裡捏著那支著名的歐石南根煙斗。

——當然,那是一尊塑像。

和擎天柱一樣,福爾摩斯是我童年的英雄。我的確相信曾經有這樣一個人,生活在倫敦城瀰漫的霧氣之中。

我甚至相信,只要他和他的朋友在我面前出現,我一定可以一眼認出,不管他如何偽裝。

這本書對我的影響遠遠超出一部偵探小說應有的意義。它讓我對兩件事確信不疑:一是智的力量:智慧可以讓平凡人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也能給怯懦者以面對世界的勇氣;另一個,我稱之為簡單的正義:善與惡並非黑白分明,然而在理性光芒的照耀下,它們將顯出本來面目,並無所遁形。

我旅遊去一個城鎮,遇到的第一個人卻無故喪命

本不是理性的人,寫不出分析構架、語言和行文節奏的正經書評。在世界面前,人性算個P,在人性面前,理智算個P。

吾愛,讓我們放肆地感性,一直感性到深深深深的海底,那裡沒有風,萬物流動,陽光蒼白,乾淨得象影子們住在鏡子里。

看看柯南道爾爵士的大相框,老頭兒白鬍子梳理得一絲不亂,發福的肚楠頂起第二個西服扣子,我想抓破他聖誕老人的慈祥。

那一年我多大?那一年在南方。泰唔士河上的汽笛繚繞不去,我站在倫敦的霧裡,嗆人的煤煙還有馬車在我的身前身後瘋轉。

我總是做同樣的夢,夢見家裡出現一個陌生人,在熟悉極了的地方那人一動不動地站著,沒有臉。醒來我在陰冷的床上,不敢睜開眼睛。

南方,在更多的時候有飽滿的含水量豐富的雲層,偶有太陽的光線從雲間露出來,我只想像貴州的狗一樣叫上幾聲。倫敦也多雨,一樣的陰冷,黑暗,他就是銀燭台上的那簌火。

家裡沒有男人。有時候有,父親出現過,只是他不看我,並且很快就走了。

那個夢反覆地做,心臟狂跳山雨滿樓,若真能變成惶恐灘頭的一地血跡,我小小的腦袋會使勁兒地點,我願意。總要依賴一股力量才能存活下去,哪怕那是一百年前的泡沫。

後來喜歡過的男人都不象他。當然,沒有人會象他,現在的倫敦已經很少有霧了,那街道上不見馬車,也不見了他。

瘦削,果斷,冷酷,從路燈後面轉出來,一腳踏進水窪里舉起黑布雨傘的傘尖,做個漂亮的擊劍動作。他滿足我對男人最基本的要求,強大,充沛的勇氣無往不利,無所畏懼。

我旅遊去一個城鎮,遇到的第一個人卻無故喪命

還滿足了浪漫的幻想。煙斗,可卡因,入夜之後拉小提琴的剪影,音樂中當有殺伐之氣,所謂鐵馬冰河所謂沙場點兵。

你看他的手指,修長有力,沾上了血跡也優雅得如同宮殿的拱廊一樣,我會迷醉於他把玻璃小瓶撞擊得輕輕作響,潔凈得凜然。my dear Watson,他轉過頭來嘲諷我的遲緩,我想像他語調上揚收拾了我的心。

是男人就要為榮譽而戰,他滿足了我的英雄主義情結。

柯南是個地道的愛國者,大英帝國在南非爭奪金礦開採權的時候,他以書生之筆助國威,福爾摩斯也拿捏著他的倫敦腔說,由於我的存在,倫敦的空氣得以清新,在我辦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從未把我的力量用錯了地方。

柯南這胖老頭兒不象是塑造者,倒象是歇洛克家族志同道合親密朋友,小花園裡飲下午茶的常客,他好脾氣地看著長著鷹勾鼻子的那傢伙,奇怪他怎麼永遠精力充沛上躥下跳象沒有吃飽的獵豹。

命運。我剛才有沒有提到這個東西?

從我這裡奪走的,都是應該奪走的,我的悲愴和無望,都是應該的,對天意的臣服就是我軌道。

當命運的颶風吹過荒原勢不可擋碾碎一切,經脈斷絕之前我還是相信,福爾摩斯他能擺平一切,他以自己的智力來傲視飄浮在半空的三千傳說,讓我這樣軟弱的靈魂得到救贖。

柯南9歲時就被送入耶穌預備學校學習,當他16歲離開學校時,已經對天主教產生厭惡情緒,成為了一名不可知論者。

在老歐洲的氛圍中,十幾歲的孩子產生顛覆叛逆的思想,除了獨立思考能力之外,更多來自於他的強悍自信。

男兒當如是,女人們哭哭啼啼怨天怨地敬鬼神的時候,他踢翻神龕砸爛金身塑像,呃,怎麼好象孫悟空。。。

我旅遊去一個城鎮,遇到的第一個人卻無故喪命

老英國是可愛的,大家喜歡那個清貧的眼科醫生,喜歡他神經質的手指打出來的故事,還不讓故事完結,不讓他死去,老頭兒最後安排我的夢中情人到「英國南部鄉間隱居,專心研究養蜂事業」,多好,這個收場。

比柯南小六歲的葉芝說,「我要起身走了,去茵尼弗利島,用泥土和枝條,建造起一座小屋;我要有九排雲豆架,一個蜜蜂巢,在林間聽群蜂高唱,獨居於幽處。於是我會有安寧,安寧慢慢來到。」

他們難道是串通好的?我喜歡的愛爾蘭詩人,我喜歡的英格蘭男人。

蜜蜂從此成為僅次於天使的美妙生物,在我心裡。

我曾經嚮往過的寬大袖子長髯飄飄的他們,種菊,泛舟,植梅,養鶴,養妓,為何從來不想到養蜂?

我旅遊去一個城鎮,遇到的第一個人卻無故喪命

十七歲那年,我聽到翅膀撲扇的聲音愈響愈近,我知道有什麼脆弱的透明的東西正向我飛過來,我毅然地拋棄了福爾摩斯。那是另一個故事,另一本書。

又過了很多年,我猛回頭髮現了一個暴虐且高傲的男人,品行光明,眼神鋒利,我便一頭栽了下去。依稀彷彿三分似,燈下不敢認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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