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陳建湘案談人性化執法
透過陳建湘案談人性化執法
作者:湖南雪峰山
作者簡介:湖南雪峰山,隆回縣金石橋人,隆回北網金石橋論壇管理和專欄寫手。
執法過程的人性化,體現一個政府乃至國家的文明層次。但是,大陸在這方面顯然很落後於時代。
網上有人提問「香港警察抓到嫌犯後,為什麼都要套一個黑頭套,而大陸不會這樣做?是跟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有關嗎 ?有人是這樣答覆的:只有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的人,才能算真正的罪犯。嫌犯只是有犯罪嫌疑而已,黑頭套是為了保護嫌犯的個人隱私。這是尊重人權的表現,這方面,國內做的差一點。
關於陳建湘的案子,我要談兩個觀點:
1、陳建湘的案子,難以排除腦手術損傷導致神經錯亂的可能性。這個不一定是種犯罪行為,而很可能是一種疾病發作的癥狀。
2、面對一個完全放棄抵抗的嫌犯,抓捕人員採取揪髮,按頭,厲聲喝斥的做法涉嫌虛偽做戲及過火,而不做馬賽克處理完全暴露被抓捕者面目的做法,則涉嫌侵害他人隱私權。以上事實說明中國的警隊管理及人員素質與國際水準存在巨大差距,而港警則做得很好,所以建議大陸警察全面接受香港培訓。我認為陳雙手抱頭,是標準的雌服表現,對已經雌服的敵人耀武揚威是很讓人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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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有種偷襲叫詐降,所以對於警方的高度戒備不要過度解讀。而我認為,警方虛張聲勢,表演擺拍,不尊重嫌犯隱私,是鐵證如山的,警方自已提供的視頻說明了一切。有網友又說: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模型,目前國家的發展階段還追求不了這麼多高大上的目標,當然可以把它作為發展方向是對的。而我認為,不能以階段論做為拒絕進步的理由。
又有網友說警方爭著立功,顯擺。我的答覆是這樣:爭著立功是可以的,但表演動作太露骨,讓人看著不舒服,表演太過破壞了國家機器的形象。
透過陳建湘一案,我認為大陸警察全面接受香港培訓是非常有必要的。
配圖:網路 編輯:老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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