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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我們家當保姆,一天晚上趁我父母睡著竟對我動手

《殺死一隻知更鳥》,哈珀?李,著。

他在我們家當保姆,一天晚上趁我父母睡著竟對我動手

芬奇是美國南方小鎮梅崗城的一名律師,為人正直沉穩,常常不計報酬地為窮人們伸張正義。

妻子去世後,他獨自照顧著女兒與兒子。在一次談起打鳥時,他一再囑咐孩子不要去傷害知更鳥,因為它們只為人類歌唱,從來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

一天,小鎮上發生了一起強姦案,芬奇受地方法院的委託,為那名被控強暴白人女子的黑人羅賓遜辯護。

在當地,歧視黑人的現象十分嚴重,芬奇的行為自然引起了小鎮上許多存有種族歧視觀念的人的不滿,他們極力地阻撓芬奇的工作。

但芬奇並不在意人們的抗議,繼續仔細地對案情進行深入的調查。為了使羅賓遜遠離不必要的傷害,他還和女兒徹夜留守在拘留所里保護他。

法庭上,芬奇證明羅賓遜的左手自小傷殘,根本沒有能力對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無罪,並且義正辭嚴地呼籲人們要尊重事實、維護人類的尊嚴與平等。

然而在一系列事實面前,種族偏見極深的檢察官和陪審團仍然偏信原告,執意要判羅賓遜有罪。

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持種族偏見的一些白人進而對芬奇一家進行挑釁和恐嚇。面對強暴,芬奇毫不畏縮,他仍然準備繼續為羅賓遜申訴 。

成長總是個讓人煩惱的命題。成長有時會很緩慢,如小溪般唱著叮咚的歌曲趟過,有時卻如此突如其來,如暴雨般劈頭蓋臉……

三個孩子因為小鎮上的幾樁冤案經歷了猝不及防的成長——痛苦與迷惑,悲傷與憤怒,也有溫情與感動。這是愛與真知的成長經典。

他在我們家當保姆,一天晚上趁我父母睡著竟對我動手

故事的背景是大蕭條時期的美國。雖然林肯早已簽署了《解放黑奴宣言》,南北方也因此幹了一仗,但當時的美國特別是南方,還殘留著種族歧視觀念。

由於南北戰爭的教訓,大多數美國人已經擯棄了對黑人的歧視,但仍有部分固執的美國人堅持稱黑人為「黑鬼」,不肯放棄他們固有的觀念。主人公斯庫特的父親阿蒂克斯是一個南方小鎮上的一位律師。

小鎮上的黑人勞工湯姆被白人農民尤厄爾誣告,尤厄爾指控湯姆強姦了他女兒馬耶拉。

但事實是馬耶拉由於父親長期的壓抑而對湯姆產生了感情,尤厄爾知道後惱羞成怒,覺得自己的女兒和一個黑人在一起簡直是毀了他們家族的名聲,讓他在鎮上沒臉面待下去,於是毒打了馬耶拉一頓,然後教唆並威脅她一起誣陷湯姆,說是湯姆強姦並打傷了她。

阿蒂克斯為了他內心堅守並教育孩子的正義和公平精神,做了湯姆的辯護律師。

開始的時候鎮上的人們都不理解甚至瞧不起阿蒂克斯,說他「替黑鬼幫腔」。

在庭審現場,阿蒂克斯的發言感染了所有觀眾,告訴了他們何為平等,何為公正,但由於陪審團成員的種族歧視傾向,無辜的湯姆最終還是被判有罪。

他在我們家當保姆,一天晚上趁我父母睡著竟對我動手

「我記憶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隨著母親去集體的地里撿麥穗,看守麥田的人來了,撿麥穗的人紛紛逃跑,我母親是小腳,跑不快,被捉住,那個身材高大的人搧了她一個耳光。

她搖晃著身體跌倒在地,看守人沒收了我們撿到的麥穗,吹著口哨揚長而去。

我母親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臉上那種絕望的神情讓我終身難忘。

多年之後,當那個看守麥田的人成為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在集市上與我相逢,我衝上去想找他報仇,母親拉住了我,平靜地對我說:『兒子,那個打我的人,與這個老人,並不是一個人』。」

將這個故事的人,是作家莫言。

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之後的演說中,他講述了幾個與母親有關的事,而前面這個在他記憶里最痛苦的事情,最讓我感動。

我總是覺得,不論是諾獎得主,還是普通人,我們在精神上就是在依賴著在生命里某個時刻所獲得那些東西而活著。

而這樣的時刻,它是不宣而至的,它非常樸實,只有當我們有一天回憶到它時才會覺察到它的重要。也因為這個故事,我想到了最近讀到的一本小說。

他在我們家當保姆,一天晚上趁我父母睡著竟對我動手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以一個小女孩的口吻寫的,作者是美國作家哈珀·李。

故事發生在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期美國南部的一個小鎮,阿蒂克斯·芬奇——小女孩的父親——是一位律師。一家人的生活從父親為一名遭到誣陷的黑人辯護開始改變。

不過,這部小說並不著力於去描寫種族歧視與社會不公,而是讓讀者去審視:何為善良?何為信念?仇恨與偏見如何在人群中泛濫?

更重要的是,它在提醒所有像芬奇爸爸一樣的成年人,該怎樣做一名父親,又該如何保護孩子心中的信念。

「知更鳥唱歌給我們聽,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們園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倉里做窩,它們只是衷心地為我們唱歌。」

「你射多少藍鳥都沒關係,但要記住,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

這是女孩兒第一次聽父親說:什麼是一樁罪惡。

之後,面對一位在臨死前努力戒掉毒癮的老婦人,父親也對犯錯誤的兒子說過什麼是勇敢。

「我想讓你見識一下什麼事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握把槍支就是勇敢。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經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

小說最吸引人的那部分,是前面提過的芬奇給被人冤枉的黑人辯護。

這件事從一開始就知道它會失敗。女孩的哥哥對審判團的成員不滿。

芬奇說:「到目前為止,你生活中還沒有什麼事和你的邏輯推理相衝突。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裡,有些東西會讓人喪失理智,他們不論怎樣努力都做不到公平。這些很醜惡,但他們是社會現實。」

女兒問:「那你為什麼還會去做?」

「不能因為我們在此之前已經失敗了一百年,就認為我們沒有理由去爭取勝利。」

「在我能和別人過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過得去。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這是爸爸的回答。

其實,還有個更重要的原因:他是兩個孩子的父親,在保姆和鄰居眼中,他們的爸爸「在家裡和法庭上一個樣」。所以,他更在乎的是,孩子如何看待這位做律師的爸爸。

當正義與偏見,善良與仇恨在生活中出現時,孩子最在乎的是父親的作法。「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做家長很失敗。

可是我就是他們擁有的一切。在他們仰視別人之前,首先仰視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以便能坦然面對他......

如果我默許這類事情發生,坦率地講,我就沒法再正視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視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經永遠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庫特,因為他們就是我的一切。」

他在我們家當保姆,一天晚上趁我父母睡著竟對我動手

今天重翻這本小說,我才注意到書的扉頁上,印著英國作家查爾斯·蘭姆的一句話:律師,我以為,也曾經是孩子。

這樣的話,我也在海桑的詩中讀到過:小時候的希特勒,我想/一定也非常可愛。是啊,我們有多少次把希特勒當作惡魔,就有多少次期待著律師會是正義的化身。

可他們不是一出生就是這一,他們都曾是個孩子,也都十分可愛過。

所以,如果你是一位父親,不管你是不是律師,請在孩子心中栽下正義,如果你是一位母親,不管孩子將來會不會獲諾貝爾獎,也請在孩子心中種下寬恕。

願你能永遠正視他們的眼睛,努力去追求你心中的光明,然後,孩子看到了這樣的光明,他心中也會有足夠的熱度和光,去面對人生路途的冰霜。

畢竟,無論是孩子,還是父母,我們都在面對著同一道難題,也都在用盡一生想交出一份令彼此滿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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