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給我30萬,讓我自己帶女兒生活,我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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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公婆給我30萬,讓我自己帶女兒生活,我拒絕了」
(1)
天底下沒有這麼便宜的事。
我知道,這一切都是我的錯,但老公也是有錯的。
老公,不,他不是我老公。他只是孩子的父親而已。我和他並沒有結婚,不是我不想結婚,而是他說等孩子出生了在說。
當時我懷孕了,也沒有和他登記。我並沒有見過他父母,我父母也還不知道我的情況。
我現在在外地打工,給他生了孩子,我們在租的房子里。現在女兒已經快1歲了。
他和他朋友搞了個公司,年入25萬的樣子。生活上他到沒有虧欠我。
但就是不給我一個名分。搞得我自己也很煩惱。我和之前的朋友都斷了聯繫,現在我這樣的生活狀態讓我感覺到了恐懼。
於是我和他攤牌。沒想到,這個時候他告訴我,他老家有老婆,還有一個4歲的兒子。
(2)
他老婆和兒子在老家生活,他父親身體不好。所以他老婆幫忙照顧。他在他們鎮上給他買了房子。
我當然是不依了。結果他撥通了公婆的電話。他們電話里說,願意給我30萬,意思是私了。
他也是這個意思,說讓我自己帶著女兒生活。說反正這三十萬也能用那麼久了。這以後他還是會管我的。但不會和他老婆離婚。說他老婆是很賢惠的。
他希望我就這樣算了。說若我去鬧,也最多是這個解決,無外乎是再多給一些錢。他讓我自己看著辦。
我父母都還不知道我的情況啊。現在搞得我好煩惱。
大家說,我該怎麼辦?我反正是不想就這樣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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