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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檢方追加指控朴槿惠:要求屬下每月「進貢」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4日就韓國情報機構向前總統朴槿惠「進貢」一案,向朴槿惠追加指控,罪名為受賄、侵吞公款和造成國家資金損失。

此前,朴槿惠已經受到包括受賄在內的18項罪名指控。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去年11月透露,檢方懷疑朴槿惠執政期間每月定期從國家情報院「提款」,總金額近40億韓元(約合2448萬元人民幣),向法院申請了對國家情報院三名前院長南在俊、李丙琪和李炳浩的逮捕令。

法院隨後批准逮捕南在俊和李丙琪。由於李炳浩積極配合調查,法院沒有下達針對他的逮捕令。

上述三人被指在2013年至2016年中期挪用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經費,每月向朴槿惠「進貢」。

去年5月,朴槿惠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庭受審。

按檢方說法,南在俊擔任院長期間,每月向朴槿惠上繳5000萬韓元(30萬元人民幣)。而在李炳浩和李丙琪主管這一機構時期,每月「進貢」金額翻番。

三人在供述中表示,因無法拒絕青瓦台方面代表朴槿惠「意願」的要求,他們不得已將「進貢」當成慣例。

韓國媒體報道,這些錢以現金方式,由國家情報院情報人員親手交給朴槿惠的助手。交接地點包括人少的停車場和青瓦台附近的後巷。

朴槿惠怎麼使用這筆資金仍未明確。檢方懷疑,朴槿惠可能利用這筆資金設立了一個屬於她個人的秘密基金。

另有媒體報道稱,朴槿惠可能花了部分錢,另有部分資金被用作支持她團體的經費。

因涉「親信干政」案,朴槿惠2017年3月遭彈劾,成為韓國歷史上首位被彈劾罷免的總統,失去司法豁免權。

去年4月17日,檢方以涉嫌收受賄賂、濫用職權等18項罪名起訴朴槿惠,拘留期限為6個月。10月13日,法院裁定將朴槿惠的關押時間延長6個月,以繼續調查。

檢方就「受貢」提起指控後,朴槿惠罪名再增。檢方此前曾兩度想在看守所內就這一案件訊問朴槿惠,後者均拒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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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李大偉

記者:陳立希

編輯:張旌 劉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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