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參加2018年1月自學考試、學業水平考試和中職技能課程考試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2018年1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將於1月6日至7日舉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誠信考試、公平考試、平安考試是我們共同的願望,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保持良好考試秩序、維護國家考試權威、確保考試公平公正是我們的共同目標,也是所有考生和全體考試工作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需要我們共同努力,一起行動。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特向廣大考生髮出倡議:誠信考試光榮,違規舞弊可恥。
1.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教育考試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學習《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自學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的考場規則,特別是認真學習《刑法修正案(九)》對考試作弊罪的有關規定,徹底打消考試作弊的僥倖心理,不攜帶任何文字資料、電子存儲設備、手機以及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進考場,以平和心態從容應考。
2.做一名守法、文明、誠信的考生。自覺抵制兜售作弊器材、試題或答案、代替考試等各類國家教育考試違法犯罪行為,共同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對國家教育考試中的作弊行為作出了相關規定。省教育考試院將嚴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我們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一切有損考試公平的不良行為,做「誠信考試」的踐行者。我們歡迎各位考生和社會各界舉報考試過程中發生和出現的違紀作弊現象,共同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
最後,預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績!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18年1月5日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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