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男子無證醉駕無牌車 撞傷他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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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山東網聊城1月5日訊(記者 張軍 通訊員 王希玉 趙衍靜) 法律明令禁止酒駕,然而總有人心存僥倖。近日,山東省聊城高唐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2016年11月17日,被告人王某醉酒後無證駕駛無牌轎車沿路行駛左轉彎掉頭時,與相向而來的被害人姜某駕駛的一輛輕型貨車相撞,造成被害人姜某受傷,兩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案發後,經鑒定,被告人王某血液乙醇含量為116.2mg/100ml。經高唐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人王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王某及肇事車輛所有人李某共同賠償被害人姜某經濟損失人民幣9000元,被害人姜某對被告人王某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王某無證醉酒駕駛無號牌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且負全部責任,應從重處罰。鑒於被告人王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併當庭自願認罪,積極賠償被害人姜某經濟損失且取得諒解,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寄語:司機一杯酒,家人兩行淚。駕駛機動車時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切不可掉以輕心,麻痹大意;酒駕、醉駕更是極其危險的犯罪行為,既危害社會,也危及個人和家庭,無論是否造成嚴重後果,都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希望每位駕駛人都能遵紀守法,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擔負起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的責任,做個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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