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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的「廢員」原來和「廢物」一樣也能分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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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的「廢員」原來和「廢物」一樣也能分類處理

自古至今,被貶謫的官員數不勝數,這裡面有忠臣也有小人,有賢才也有庸人,有清官也有貪官,有文臣也有武將。我們可以先回顧一下李白的這首詩。

聞王昌齡左遷龍標遙有此寄

楊花落盡子規啼,聞道龍標過五溪。

我寄愁心與明月,隨風直到夜郎西。

這就是王昌齡因為「不護細行」而被貶謫到貴州後,李白寫的一首思念的他的詩歌,詩歌裡面充滿了濃濃的「基情」,讓月亮代表我的心,讓風兒把我的思念捎給你吧!真鬧不懂古人,倆大男人寫信還寫的這麼肉麻。好了,有點跑題了,下面咱們言歸正傳,我們的重點不是他們倆的「基情四射」,我們的重點是王昌齡的左遷,咱們設身處地的想一想,他從江寧一路走到貴州,他到底花了多長時間才能到達,而這一路又怎麼了怎樣的艱難坎坷?

所以我們今天就來講一講清朝的被貶謫官員到底要經歷哪些流程。(這個因果關係可能讓讀者有些懵逼,別問我為什麼這麼硬轉,我只能送你們倆字:任性)。

其實這些被貶謫的官員有一個專用的術語來指代他們:廢員或者廢官。

早在清朝入關之前,清朝就有廢官的制度,但是到了雍正時期,廢官舉措逐漸制度化了,雍正帝按照罪過之輕重,將廢員分成了兩類:

大清的「廢員」原來和「廢物」一樣也能分類處理

一、第一類是貪贓枉法、虧欠國庫銀兩、規避怠政、行為不端以及曠班的官員;(我的天哪,曠班也算犯罪,我寫到這裡悄悄摸了一下蹦跳的小心臟。)但是雍正把這些人成為「犯私罪之人」,這些人基本上都是由於自己思想不端正,沒有樹立正確的「核心主義價值觀」的官員。沒有撲下身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官員。

二、第二類是「犯公罪之人」,他們大多是因公詿誤,所謂詿誤就是貽誤、連累,也就是說在辦公事的時候不是故意犯錯誤,屬於無心犯錯。還有衰老有病、才力不及的官員,這些官員犯錯誤並不是主觀犯錯,而是因為身體原因或者確實就是腦子笨、智商不高、能力低下造成的。

這些官員一旦被廢,人身行為就收到嚴格的限制,大家注意,廢員並不是犯罪,並不需要關押收監,不用經過「法院」和「檢察院」判決的,屬於組織內部處理。這些廢員受到的懲罰就是歸旗或者回原籍。

當然針對不同民族的官員也有不同的處理方法。我們先說一說八旗的官員。

八旗大家並不陌生,清代滿族的軍隊組織和戶口編製制度,以旗為號,分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八旗人的後代稱八旗子弟,又稱旗人。

大清的「廢員」原來和「廢物」一樣也能分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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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八旗的官員自有一套廢員制度,整個流程是這個樣子滴:

比如說揚州府的某個通判曠班了,這個通判是旗人,必須「退廠維修」,回到你自己的戶旗裡面。

這時候揚州府最高長官揚州知府就會將這個通判的家裡人口的全部登記造冊,並且蓋上印章,上面還得寫上幾句話---「並無遺漏、隱匿」。這些冊子一式兩份,一份送給吏部,一份送給這個通判的戶旗,以方便兩個部門查閱核對。這些工作做完之後,揚州知府就開始催促通判啟程出發了,打發他回旗。

當然對於回程怎麼走,路程怎麼計算也是有要求的。

如果通判走大路,因為大路上會設置一站,當然就是驛站的數量走,規定每天走以一個驛站。如果通判走小路,很偏僻,沒有驛站。那就規定每天走50里路才能休息。

從揚州出發到目的地,按照路程遠近,也有明確的日期限制,康熙時期內是規定最多不要超過五個月,乾隆時期規定最多不要超過三個月。可見康大大還是比較仁慈的,回家走五個月,坐月子都坐完 了。

下面我們再說一說漢人官員被廢的情形。

漢人廢員的手續和旗人廢員的流程基本差不多,只是將他們發配回原籍罷了,但是他們的回程日期有些緊促,康熙的時候也仿照旗員是五個月的回程期限,但是到了雍正時期,我們苛刻的雍正帝給改成了一個月,雍正帝就是這樣的漢子,就是這樣的秉性。

大清的「廢員」原來和「廢物」一樣也能分類處理

雍正帝手書

如果廢員在規定日期沒有回「老家」,朝廷還有重罰,這些廢員就屬於犯罪了,並且各級督察官員也要相應的治罪,比如說廢員逗留停滯在任上沒有出發,那麼督察官員就要降級使用,容留一人,降一級使用;容留二人,降兩級使用………以此類推,如果容留六人以上,督察官員就要被革職了。

當然所有的廢員在被廢之後,並不一定就是政治生命的終結,也不是都被當成垃圾粉碎掉了,他們當中還有人能「滿血復活」,什麼情況下會出現「滿血復活」的情況呢?

大概有這樣幾種情況。

一、人品大爆發的廢員。比如說福建省南安縣有個知縣,名叫凃基,他因為沒有能及時制止當地旗人在米廠鬧事,結果被革職。而且革職時間長達六年,但是這六年里當地百姓仍念念不忘此人,經常稱讚他廉潔奉公、才幹優略。他在任期間帶領大家「擼起袖子加油干」,修建了一條堅固的堤壩,百姓稱其為「凃公堤」。於是六年之後,凃基自己又給皇帝寫了一封想去上班的書信,廣東總督以及當地的巡撫聯名向雍正帝再次保舉他,結果這樣一個廢員再次得到任用。

二、天上掉餡餅砸中了廢員。湖南有個官員王柔在幹活的時候發現,卷宗檔案積壓如山,一個人處理不完,於是他就給皇帝上奏,我得需要幫手,就讓以前當地的縣令、現在已經被廢的王作人來幫幫我,結果雍正帝就同意了。這種啟用好簡單了,簡直了!

三、皇帝或者皇帝的母親過生日。如果一個廢員碰巧遇到皇帝或者他媽過大壽,那真得恭喜這個廢員了,這種情況下基本都會被再次啟用的。

有一年乾隆過生日,當然皇帝的生日史書記載叫做「萬壽節」,滿漢的廢員都齊集京城,乾隆一高興,竟然把近一千名廢員又重新啟用了,雖然並不都是官復原職,但是數量也是相當龐大了。

四、最直接的一種就是「捐復」,土豪,拿錢甩給皇帝。而且可以買到「原職原級」,特別是道光皇帝之後,這種制度竟成了廢員啟用的主要辦法。

但是捐復這種方式,對綠營中八旗武官有特殊規定,這些武官即使情節不嚴重,他們也不準捐復。

乾隆皇帝說:有錢了不起呀!

大清的「廢員」原來和「廢物」一樣也能分類處理

乾隆皇帝給出了官方解釋:

1、老子就是要給你們改改懶得抽筋的毛病,咱們大清以前的勇士能征善戰、弓馬嫻熟;可是你們些人只要一到外地做官,一個個就變得和大煙鬼似的,爬五層樓都得喘三喘,就是不讓你們再出來做官。(滿洲外用,原以其素風淳樸、騎射嫻熟,足為綠營表率…..或一到外任,即圖安逸,弓馬生熟。若復許報捐,豈足以示懲創)

2、被廢的旗員,雖然罷職回旗,但是並不是一無所有,還可以在家作為護軍、披甲這類官職。

3、我是當家人,我得為你們的收入考慮,你們又不是土豪,哪有這麼多錢來買官,我怕你們錢不夠;再說了,從買官到最後復職,這中間還得需要很長時間,你們花了這麼多錢,可以說是傾家蕩產了,中間這段時日怎麼熬過去,所以你們就別花那冤枉錢了。

乾隆皇帝還真是一枚暖男,說完這些理由後有一股熱流湧上每位廢員的心頭。

應該說,皇帝起用廢員,就是想讓人盡其才,同時也希望廢員能感激皇恩,效忠朝廷,在整個實施過程中,清朝的皇帝始終保持著積極地態度,詳細瀏覽廢員的履歷表,並且親自接見廢員,有些廢員不僅官復原職,甚至做到高官。廢員不廢,避免了人才浪費,當然也會帶讓一些人趁機鑽營,怙惡不悛。窗子打開了,可以飛來蝴蝶,當然也可以飛來蒼蠅。

參考文獻:

齊清順 《清代廢員在新疆的「效力贖罪」》2001年

《清會典事例》中華書局1991版

《清聖祖實錄》中華書局1985年版

《欽定八旗通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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