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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留前任做知己?還是後備的「胎」?留得住只因不夠愛

人與人之間,最美麗的距離,是朋友,還是戀人?分手後,前任還可以當朋友嗎?

步入冬天,總想有人用厚實的雙手為你取暖,才不會被街上情侶們的熱戀氛圍所刺傷。聽說冬天是分手的季節,須知道,分手無分時節,只是在於你鼓起勇氣的那一刻。但不知為何,冬天格外多了一份離愁別緒的傷感。由衷地說一句:分手,都不要選在冬天。

我們還是當朋友比較適合

分手原因不外乎這幾種:外遇、感情變淡、對將來無法達成共識、性格不合,而通常前三者,都會用"性格不合"來掩飾,感覺對方容易接受之餘,又過得到自己的良心關口。

"我們還是當朋友比較適合"比起心中真實一句"我不再喜歡你"似乎前者的傷害較小。最理想的關係,莫過於是保持朋友間永不分離的承諾,卻免卻了情人間的責任、磨合和傷感。

和平分手,為何當不了朋友?

曾經跟男友這樣說過:假若有天我們分手了,可以繼續當朋友嗎?原因是在成為戀人前,我倆是很要好、很投契的朋友。我不想失去一個如他一樣了解自己的人,當不了情侶,當朋友可以吧?現在回想,這確實自私得很。

說穿了,就是想"留後路"給自己,找借口可以偶爾打去跟前任聊個天、吃個晚飯、情緒到還可以來箇舊情復熾。這還算是分手嗎?聽到厭倦的一句:每段戀愛都是一種練習。然而,在開始訓練之先,決定戀愛時已經是一場冒險、一場交易。

選擇當戀人,就要承受有天你們將變成最熟悉陌生人的風險;選擇當朋友,就要知道界線在哪。一旦決定了,就不能貪心,不能兩全其美。

戀人的下一級未必是朋友

曾經見過有人分手不夠半年,跟前任吃飯「晒圖」之餘,還加上一個風趣的標籤「再見亦是朋友」公告天下。心想:啊!你真是夠豁達!

簡單來說,分手後,前任仍可當朋友的,要不是太愛對方,那就是不夠愛。前者是不舍,後者是沒感覺。跟前任當朋友,不是不可能,但留意是哪一種朋友。

前任,是知己?是點頭之交?還是後備的「胎」?不用回答,好好提醒自己就行了。友達以上成戀人需要時間蘊釀,同樣地,戀人退一步成朋友亦需要時間。朋友,真的不用急著當。

三五七年後或許可以點頭微笑一下

身邊大多數的朋友在分手後,前任就變成像鬼一樣可怕,避之則吉。雖然跟前任住在同一個小區,可是分手多年仍一次也碰不上。

你問我想看到前任嗎?當然想。不是說要以「風光」的一面示人,而是想看一下前任近來的模樣。是留著滿臉鬍子嗎?還是像以前一樣孩子氣?最完美的畫面是,你我的身旁都牽著一個看起來還不錯的另一半,那就好了。情人分手,若不是帶著痛恨地不歡而散,三五七年後,或許可以點頭微笑一下,遙遠地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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