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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女子嫁到台灣被判「假結婚」:10年育兩子 靠收垃圾度日

海外網1月10日電從大陸嫁到台灣10餘年的楊女士,與丈夫育有2個孩子,一家4口雖然生活拮据,感情卻十分緊密。不過,十分蹊蹺的是,日前台灣法院卻判這對夫妻是「假結婚」,還稱楊女士嫁到台灣是為了「非法入境台灣」。

圖為陸配楊女士(左)和丈夫。(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楊女士日前向台灣「移民署」陳情表示,她和丈夫2003年在福建登記結婚後赴台,並分別於2005、2007年生下一女一子,2010年5月經台相關部門核准,楊女士取得了當地戶籍。

不過,楊女士透露,當時夫妻二人想購買房子,因丈夫有卡債怕影響購房權益,於是二人辦理了離婚手續。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受理期間,卻因二人要離婚,就一口咬定他們從一開始就是「假結婚」。

報道指出,楊女士的丈夫因此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台「移民署」2015年還曾寄通知表示將撤銷其「身份」、戶籍,並要求離境。

陳女士透露,自己曾多次向法官證明與丈夫絕不是假結婚,他們不僅把孩子的出生證明帶到法院,還把當時仍年幼的兩個小孩抱到法院,一家四口一早從基隆騎摩托車到板橋地方法院,但無論他們怎麼說法官都不相信。

楊女士還表示,板橋地方法院檢察官在她的「不起訴處分書」上竟然標註,她和丈夫並沒有結婚真意,而是為用假結婚方式「非法入境台灣」。

法官甚至逼迫楊女士丈夫承認自己就是「假結婚」,甚至威脅道:「如果你承認是假結婚,我就不再這樣刁難你們。」丈夫在無奈之下只好承認,也因此被判刑。

法院的判決給二人在台灣的生活造成重重一擊,因為沒了「身份」,楊女士連工作都成了問題。楊女士說,丈夫過去從事抓龍蝦的工作,在一次撈捕過程中不慎罹患潛水員症,導致下半身癱瘓無法工作,屬於中度殘疾。兩個孩子分別就讀小學和中學,家中經濟困窘,僅靠丈夫的「殘疾補助」和「中低收入戶收入」度日,一個月才不到一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2200元)。此外,楊女士只能靠幫人收垃圾、打零工來維持生活,日子本已很艱難,如今沒有了「身份」,就無法繼續工作。

對此,前台「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則「打抱不平」:「楊女士不但生了小孩,也在台灣置產,怎麼可能是假結婚?」謝立功批判:「難道又是恐龍法官?」法官應仔細了解狀況,做出符合人性的判決。

事件經發酵後也引發了島內網友的探討。

有台灣網友認為:「這種日子困苦也不離不棄的,就不是假結婚。」也有網友諷刺:「恐龍法官無疑,台灣的法官都活在自己的法律教條象牙塔里。」

綜編/海外網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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