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祖國寫首詩」徵集活動投稿說明
一、作品主題及形式:
作品內容應以歌頌新時代中國和表達愛國主義情懷為主題,體裁應以現代詩為主,古體詩亦可,字數不限。
二、參與時間及投稿:
1、時間安排:活動分為徵集階段與評審階段。專家評委會由中國詩歌學會、中國作協詩歌委員會及新華網組織相關專家組成。
徵集時間:1月10日-3月12日
評審時間:3月13日-3月下旬
獲獎名單將於2018年4月公布。
投稿方式:
1)關注新華網法人微信,通過對話頁底部的【寫詩】欄目提交留言參與投稿。
2)關注新華網法人微博,在新華網發起的#我為祖國寫首詩#話題下寫詩參與投稿,也可在新華網法人微博發布的寫詩徵集微博下留言參與投稿。
4)通過新華網及聯合主辦單位共同發布的徵集頁面,在頁面直接提交作品參與投稿。
三、作品說明:
1、作品格式建議:我在______(地名),我為祖國寫首詩。…………
2、通過微博、微信留言等互動方式參與的用戶,作品入選的用戶將由法人微博、法人微信直接私信聯繫;海外華人通過郵箱提交的作品,請註明作者署名(真實姓名、筆名)、年齡、聯繫電話、電子郵箱,以便活動組委會聯繫後續頒獎;其他通過各聯合徵集頁面參與的用戶,在徵集頁面按照類目提交詳細個人信息。
3、請作品提交人確保作品是作者本人獨立完成創作,嚴禁提交虛假作品或任何形式的他人參與創作作品。一旦專家評委會發現並認定提交作品為抄襲,或非本人獨立完成,或有任何版權侵權行為,立即取消其獲獎資格。
4、新華網保留對作品的增刪權。
5、投稿人保證向我方所投作品,尚未在任何媒體上發表或展播。我們對有一稿多投(同時向第三方投送)、剽竊或抄襲行為者,將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經濟責任的權利。
6、所有提交作品要求內容健康,不得與國家法律相抵觸。對徵集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參賽者活動組委會將追究其依法責任。
四、獎勵措施
1、所有作品入選者將獲得組委會為其頒發的入選證書;
2、特別優秀的作品,除獲10000元大獎外,還有讓人驚喜的禮品;
3、所有入選獎和學生獎獲獎者,還有機會參與線下頒獎互動活動及新華網詩歌採風系列活動。
4、所有作品的競評分數由專家評委會打分和網友支持率綜合所得,3月下旬主辦方將推出所有入選作品的投票評選頁面。
五、說明
1、活動主辦方為新華網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29號新華網全球報道中心
郵編:100031
2、「作者」是指按照組委會要求提交作品的參賽者。作者在徵集頁面投稿、郵箱投稿及官方微博微信私信溝通時應當提供真實的個人資料,雖然組委會對用戶身份的真實性不作實質性審查,但是個人資料失實或失效的用戶將失去作品被推薦到專家評委會參與評選的機會。
3、「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組委會規定形式創作的在評選範圍內作品,不論是否獲獎,作者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
4、「發表」是指組委會在規定範圍中將作品公之於眾。如無特別情形,作品一經發表,不能撤銷或刪除。5、組委會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傳播或者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作品:
a、反對法律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b、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c、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d、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6、為尊重作品版權、更好地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作者在徵集頁面投稿、郵箱投稿同時必須同意以下聲明:我謹聲明,我是此參賽作品的著作權人。此作品由我本人創作完成,因文字、形象、故事等版權問題所引起的糾紛由本人負責。我同意組委會依據徵集活動宣傳推廣需要,將作品在相關媒體進行播出、放映、展覽、出版等,無需另付稿酬。我已如實填寫參賽報名表內容,並對所填寫內容負責。
7、關於剽竊、抄襲
a、剽竊、抄襲是指未經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動或改頭換面之後據為已有的行為。b、組委會對剽竊、抄襲行為的發生不具備充分的監控能力。但是一經發現,有權取消剽竊、抄襲作品參加評比。組委會對此類侵權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侵權的法律責任概由剽竊、抄襲者本人承擔。c、組委會在司法部門或著作權人要求其提供侵權人背景資料的情況下,負有提供該侵權人背景資料的協助義務。d、向組委會投稿的作者視為同意組委會就前款情況採取的相應措施。組委會在滿足前款條件下採取取消參賽資格等相應措施後,不為此向投稿者承擔違約責任或其他法律責任,包括不承擔因侵權指控不成立而給作者帶來損害的賠償責任。
以上內容之最終解釋權為新華網「我為祖國寫首詩」組委會所有。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有抵觸之處,以法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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