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相,三種止觀
上來所說既多。今以三種止觀結之。
然法性尚非一法。云何以三四推之。今言一二三四。
說法性是所迷。苦集是能迷。能迷有輕重。所迷有即離。約界內外分別即有四種苦集。約根性取理即有一二三四不同(云云)。若界內鈍人迷真重苦集亦重。利人迷真輕苦集亦輕。界外利鈍輕重亦如是。
法性是所解。道滅是能解。所解有即離。能解有巧拙。界內鈍人所解離。能解則拙。利人所解即。能解亦巧。界外利鈍即離巧拙亦如是。所以者何。事理既殊。昏惑亦甚。譬如父子兩謂路人瞋打俱重。瞋以譬集。打以譬苦。
若謂煩惱即法性。事理相即。苦集則輕。實非骨肉兩謂父子瞋打則薄。麁細枝本通別遍不遍難易等亦如是。
或雲。界內苦集底滯為重。界外升出為輕。
或。界內皮惑故為淺。界外肉惑故為深。
或言。界內隨他意故為拙。界外隨自意故為巧。
或言。界內稱機故為巧。界外不稱機故為拙。
或言。界內有能所故為麁。界外無能所故為細。
或言。界內小道極在化城故為細。界外大道極在寶所故為麁。
或言。界內客塵故為枝。界外同體故為本。
或言。界內在初故為本。界外在後故為枝。
或言。界內小大共故為通。界外獨在大故為別。
或言。界內偏故為小淺故為別。界外圓故為大無隔故為通。
或言。界內短故為不遍。界外周法界故為遍。
或言。界內在一切賢聖共故為遍。界外獨在大緣故為不遍。
或言。界內用二乘方便故為難斷。界外但依無礙慧故為易斷。
如是等種種互說。今若結之則易可解。
若作淺深輕重者。漸次觀意也。
若作一實四諦不分別者。圓觀意也。
若作更互輕重者。不定觀意也。
皆是大乘法相故須識之。若見此意。即知三種。漸次顯是。不定顯是。圓頓顯是(云云)。
問。集既有四。苦果何二。
答。惑隨於解。集則有四。解隨於惑。但感二死。例如小乘惑隨於解則有見諦思惟。若解隨於惑但是一分段生死耳。
問。苦集可是因緣所生法。道滅何故爾。
答。苦集是所破。道滅是能破。能破從所破得名俱是因緣生法。故大經雲。因滅無明則得熾然三菩提燈。亦是因緣也。
問。法性是所迷。何故二。何故四。
答。法性隨權實是故二。法性隨根緣是故四。若見此意。例見相聞法乃至起過。例作四種分別廣說(云云)。
文章|智者大師
圖片|玉泉禪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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