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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談‖丈夫查出肝癌晚期,妻子打掉孩子離婚:是女權的體現嗎

前幾天無意中看到一則小新聞,不覺森然。一位網名叫「笑面土狼」的人在微博上發了一篇長文,說遇到了一件令她心塞的事情。她的一位28歲的朋友,是家中的獨子,最近被診斷出肝癌晚期,他的妻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馬打掉孩子,提出離婚」。微博已經搜不到這位「笑面土狼」,各個媒體也只是引用這個人的文章,並沒有採訪當事人,事件很難考證是否真實。有意思的是,各方面的爭論背後所隱藏的世道人心。有時想想,中國人是怎麼一步步進化到如此精明的呢?

先說事件當中的男方。據說,男方父母請求女方生下孩子,並承諾在上海給她一套房子,外加200萬現金,孩子不用女方撫養。從老人的角度來說,這個選擇可以理解。自己最愛的獨子將要離世,這本是多麼令人悲痛的事情,唯一想做的就是不惜代價留下他唯一的骨血。這個女人執意要打掉孩子,自然是蛇蠍心腸。

對於吃瓜群眾而言,這無疑又是一個值得爭議的話題。「笑面土狼」深知新媒體時代受眾的痛點,用「第一件事」、「立馬」就活脫脫描繪出了這個「十惡不赦」的女人的形象。圍觀者中很多人是讀《知音》長大的,希望看到的,是一個大愛無疆的女人,她不離不棄地守候在丈夫身邊,勇敢地生下孩子,含辛茹苦地養大孩子,用她的一生完成對丈夫的承諾……但,也有很多人認為,女人的選擇可以理解,如@綠卿兒:雖然有些殘忍,但打掉是對的,一是肝病易遺傳,癌症遺傳幾率也很大,孩子基因堪憂;二是老人年齡已大,有氣亦無力,很難對孫輩善始善終,孩子早晚還得媽媽去管;三是遺腹子,又是老人帶,教育和心理都易出問題。

對於當事的女性來說,首先要明白的是,她有選擇的權利。她可以當悲情的主角,也可以做一個心狠的女人,只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但是,有研究女權問題的博主竟將這個事情與女權扯上關係,我覺得還是太遠了一點。女人有了墮胎的權利,避孕的權利,使得女人不再成為物種的奴隸,這是社會的進步。但用女權來闡釋這個事件,卻可能隱藏了它背後真正存在的問題。

文中並沒有關於這對夫婦感情如何的講述,只是說到兩人都是城市中的中產,門當戶對。就算愛情也可能在大是大非面前禁不住考驗,何況很多婚姻都只是湊合的呢?迫於家長的壓力,迫於現實的利益結合,將就著過日子,自然會「大難來時各自飛」了。「不論禍福,貴賤,疾病還是健康,都愛你,珍視你,直至死亡」,這樣的婚姻誓言,我們是從西方學來的,而他們是以深厚的宗教信仰為背景的。相較而言,很多中國人對待婚姻的態度,不能不說輕率。為了買房、為了孩子讀書,為了各種原因都可以假結婚、假離婚,手續也是極簡單的。對於遺棄之類的罪,似乎也追究得不那麼認真,出現這樣的情況也是意料當中的了。

在中國,作為單親母親也尤其艱難一些。雖然文中說那對公婆承諾不讓女人管孩子,但終究責任是她的。要獨自工作,要帶孩子,其艱難可想而知。社會沒有給單身母親足夠的保障,孩子病了怎麼辦,孩子的教育怎麼辦?看到一個統計說,一個中產之家,孩子的教育經費90多萬。仔細算下來,應該是遠遠不止的。如果是男孩子,將來還得給他買房買車娶媳婦……生下一個孩子,意味著要為他負責一輩子,這樣的責任,需要先想清楚。

這個婚姻市場對於單親母親也是極其不友善的。大多數中國男人一聽說你單身帶個孩子,都是唯恐避之而不及的。一方面固然是因為中國男人看重自己的精子,不像西方人那樣,人家總說「孩子就是孩子」;另一方面,他們也是被養孩子的成本嚇住了——何況是養「別人的」孩子?

人都進化得這麼精刮,做出什麼樣的選擇都不足為奇。但是,人生無常,你以為你算得過今天,一定算得過明天嗎?你以為有個丈夫陪著你,孩子會好養一些嗎?沒準他還要搜刮你的錢呢。他今天沒查出病來,你能保證孩子生下來,丈夫就不會中途生病嗎?不會中途把錢卷給別的女人嗎?人一輩子,什麼事情都可能遇到,人算不如天算。只不過,在這個環境中,人人都沒有保障,沒有安全感,就很容易將一些恐懼放大,提前「止損」,做出自以為精明的選擇。

所以,這個事件當中的女人,她的選擇是「精明」的,也是無奈的。但無論怎樣,這都只是她個人的選擇,沒有示範意義,也與「女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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