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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肝癌晚期_妻子打掉腹中胎兒!婆家贈予上海房產及200萬現金苦求留下孩子!

最近一名上海網友

(微博認證為「知名法律博主」)

在微博上發帖

丈夫確診肝癌晚期

妻子得知後

打掉了腹中五個月的孩子

並選擇離婚

這樣做對嗎?

今天有點心塞,因為聽見了一個很不幸的消息:同學28歲,家中獨子。確診肝癌晚期,時日無多。他的妻子,在得知這個消息後,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打掉了腹中五個月的孩子,提出離婚。

兩家的經濟條件都很好,門當戶對型,同學父母苦求兒媳留下孩子,提出贈予上海的房產以及兩百萬現金,並且不需要女方撫養孩子,不讓女方再嫁時還要帶拖油瓶,但女方還是執意打掉了孩子。

不能指責女方什麼,畢竟怎麼做都是她自己的權利,況且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外人也不知具體內情。只是突然想到:如果夫妻真的很恩愛,她會這麼選擇嗎?

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自己是覺得:肯定要把孩子生下來。畢竟最愛的人即將離世,生下孩子,擁有他生命的延續,對自己也是莫大的安慰吧……

不過這事也沒法假設——無論怎麼說都會被認為站著說話不腰疼。然而還是有些悲涼,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談婚論嫁總講門當戶對,那門當戶對卻彼此沒什麼感覺只是湊合過日子的夫妻呢?真的就比有情飲水飽的貧賤夫妻更幸福嗎?是否門當戶對其實只能是彼此相愛基礎上的錦上添花、而不是決定一切的關鍵條件?

帖子發出後,網友議論紛紛!有網友認為,面臨生老病死,唯有真情能經歷考驗,妻子這樣做過於狠心;也有網友認為,不能對女方進行道德綁架,一來癌症有遺傳基因,二來女人生孩子並非易事。

有網站發起了一次投票,「如果你是故事中的女方,你會選擇留下孩子,還是打掉?」有三分之二的人選擇了「我會打掉」。

如果是你

你會如何選擇呢?

也來投個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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