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衛生領域綜合性法律立法徵求意見 學者呼籲公共場所「控煙」改「禁煙」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草案第三十三條要求公共場所『控煙』而不是『禁煙』,這是法律的倒退」,談到當下正在徵求意見階段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中華醫學會副會長蘇志直言不諱。
日前,全國人大在其官網對七個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備受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草案的立法說明中指出,該法是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草案徵求意見時間為期一個月,從去年12月29日至今年1月27日。截至1月8日,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已收到12377條意見,是當下徵求意見的7個法律草案中收到意見最多的。
其中,該法草案的第三十三條在控煙界中引起了不小的爭議。記者從全國人大官網上了解到,第三十三條包括4個條款:1、國家採取宣傳、教育、管理等措施,提高公民對吸煙、飲酒危害的認識,減少對國民健康的危害。2、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3、煙草製品包裝應當印製帶有說明煙草使用具體危害的警示。4、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常年從事控煙工作的中國控煙協會高級顧問許桂華認為,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確禁止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止吸煙,而不是由各省、自治區自行制定。
「在我國要遏制慢性疾病不斷攀升的態勢,必須加強控煙的力度和步伐。」許桂華稱,多項科學研究已經證明,吸煙是導致諸多慢性疾病的原因,而控煙又是一項效果最好,投入成本最小的預防有效策略。
2015年底,國家疾控中心發布的《2015中國成人煙草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每年有超100萬人死於煙草導致的相關疾病,到2050年如果沒有有效控制,每年將達到300萬人死於煙草使用。
對於第三十三條中第二條款,中國政法大學王青斌也認為,目前該草案對於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缺乏明確的方向性的規定,只是簡單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立法進行規範。他建議應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然後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具體辦法。
此外,針對第三條款「煙草製品包裝應當印製帶有說明煙草使用具體危害的警示」,王青斌認為,這一條款有待進一步完善。「從各國的經驗來看,僅僅是文字提醒是不夠的,應當借鑒其他國家控煙經驗,明確規定應當有圖形警示。」
據一位參與《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立法工作的中國疾控中心人士透露,法律草案在此前多個版本的討論中,一直都有公共場所禁煙的條款,「直到最後一稿才被拿掉。」
公共場所控煙條例「難產」 醫學專家呼籲政府「痛下決心」
對於不少控煙人士來說,如果能將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寫入這部法律中,將是中國控煙歷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早在2014年,國務院法制辦就在官網上就《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該稿明確規定:「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
然而三年多過去了,這部條例至今「難產」。許桂華此前曾對封面新聞記者表示,控煙條例遲遲無法出台原因很多,但最大原因是受到了不同人群的訴求和不同利益集團的影響。
「我深深感受到每項重要控煙政策措施出台過程中,都有煙企的阻力」,首都醫科大學肺癌診療中心主任支修益是業內著名的肺癌防治專家,曾任控煙協會志願者多年的他呼籲,一定要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公共場所嚴禁吸煙,因為這是防制慢性疾病最有效、成本最小的措施。
支修益警告說,中國慢性病的攀升將在今後的幾十年中,給數百萬家庭帶來痛苦、給中國經濟造成負擔。「公共場所全面禁煙,政府該到了痛下決心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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