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來襲 康熙大帝竟然如此決策!
中國自古就有對「天人合一」宇宙觀的認識,「敬天知命」與「天象示警」是歷史上明君秉承天意、躬行自省所遵循的天道。而天災與統治者的德行是息息相關,康熙皇帝對天災的態度顯示出一代明主的風範。
據史料記載,清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公元1679年9月2日)中午,京師地區發生了一場強烈地震。這次地震的震級達8級,震中在平谷、三河一帶,地震波及範圍除京城外,還包括周圍的河北、山西、陝西、遼寧、山東、河南六省,共計兩百餘州縣。京城震毀城堞、衙署、民房、死傷人民甚眾。
面對突如其來的災難,康熙皇帝迅速作出了反應。他一方面「發內帑銀十萬兩」,賑恤災民;一方面號召「官紳富民」捐資助賑。更重要的是他親自帶領大小 臣工,對朝政得失認真的做一次全面的政治檢討和反思。他自己首先「兢惕悚惶」,「力圖修省」;同時要求臣工們「務期盡除積弊」,「各宜洗滌肺腸,公忠自 矢,痛改前非,存心愛民為國。」
地震發 生後不到四個小時,康熙立即把「內閣、九卿、詹事、科、道滿漢各官」召集在一起,並把大學士明珠、李霨等數人召到乾清宮,當面訓諭,嚴厲批評了某些官員 「自被任用以來,家計頗已饒裕,乃全無為國報效之心」,不僅不清廉勤政,反而「愈加貪酷,習以為常」的惡劣行徑,並且表明了對這種「奸惡」之人如「不加省 改」,一經查出,「國法俱在,決不饒恕」的決心。
兩天後,康熙帝再一次將「滿漢學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召集到左翼門,口傳諭旨,宣布了他所思慮的施政上的六方面弊端:
一是各級官吏「苛派百姓」,民間易盡之脂膏,盡歸貪吏私囊,使「民生困苦已極」;
二是「大臣朋比徇私者甚多」;
三是用兵之時,任意燒殺搶掠;
四是地方官「於民生疾苦,不使上聞」,遇到水旱災荒,對賑濟諸事,「苟且侵漁,捏報虛數,以致百姓不沾實惠」;
五是刑獄不公,積案不辦;
六是王公大臣之家人奴僕,「侵佔小民生理」,「干預詞訟,肆行非法」。
康熙要求大臣們對如何嚴禁這六種弊政提出具體辦法。他特彆強調,革除弊政,關鍵在於高官的率先垂範,因為「大臣廉,則總督、巡撫有所畏懼,不敢枉法以行私;總督、巡撫清正,則屬下官吏操守自潔,即使有一二不肖之人,亦必改心易慮,不致大為民害。」
康熙皇帝指出:「有一於此,皆是致災。」認為這些就是「召災之由」,並指令九卿詳議,由吏部立法嚴禁,務期盡除積弊。
大臣們根據康熙皇帝的旨意,在10天之內擬出了革除上述六種弊政的辦法,包括對責任者從「革職拿問」、「永不敘用」到按律「正法」的嚴厲處罰措施,康熙批准了這個處分辦法。
八月,九卿議復:領兵諸王將軍借通賤為名,將良民廬舍燒毀,擄掠子女搶奪財物者,領兵將軍等革職,諸王貝勒等交宗人府從重治罪。「其擄掠人口,仍給 本家。」以福建地區為例,清軍在征討「三藩」的戰爭中,撤軍時「驅擄男婦兩萬餘人」,福建總督姚啟聖悉令贖還為民。此外,江西、浙江被贖免的俘奴都有數萬 人。
康熙帝在位61年,是中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也是我國史冊上一位功業卓著的帝王。他被後世稱為聖德之君,他文韜武略,英明神武,在一統國家、發展生產、加強民族團結和抗擊帝俄侵略中,做了許多重大的貢獻。開創了我國歷史上又一個繁榮強盛的時期,奠定了持續100多年的「康乾盛世」。
史學家常常把清代分為兩段:1644年至1840年是清代盛世;1840年至1911年是清代衰世。據資科統計,清代天災頻繁。清代幾次大災.如大旱災、大洪災、大蝗災、大地震等都發生在1840年以後。史實再次有力的印證了天災同特定的政治、經濟是有內在的因果關係的。
「天人合一」的宇宙觀是古人洞徹天、地、自然與 人之間微妙關係的理念,「天命」與「人事」被認為是息息相通的,人服從天命,天就會賞賜人,否則,天就會降罰於人。道德規範是「天」為「保民」而賜予人間 的,在道德的基點上為人處世,堅守做人的標準即是遵從了天道。人的善惡行為能夠被天所感應到,即「天之照人,與鏡無異」、「為善,天地知之;為惡,天地亦 知之」。這就是善惡有報是天理,天災來了,是與統治者的德行息息相關的,「天象警人」是上天有好生之德。而能「敬天知命」,體悉天意,實乃明君聖主的德行 福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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