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學榮:「貧富懸殊」的說法,為何不科學
【摘要】我們應該關心窮人的絕對收入是否有增長,而不應當盯住富人一時半會的富裕。一個人是貧是富,不能只看某一個時間點,而要看他的整個一生。在蓋棺之前,一個人的貧富,根本無法定論。我們平時爭論的「貧富懸殊」問題,都是指的某一個時間點,這樣的爭論,其實並不科學。
自古以來,批判貧富懸殊現象的知識分子都很容易吃香,容易得民心。因為這種言論比較迎合人們心裏面「劫富濟貧」的原始英雄情結。然而,容易得民心的話,未必就是正確的話。
我們說在一次測驗中,小明的語文考了100分,小花的語文只考了60分,這能不能證明小明的學習成績比小花好?不能。要證明小明的學習成績比小花好,僅僅看一次測驗是不能說明問題的。要看期末考試,而且要看一連好幾個學期的期末考試。如果小明總是遙遙領先的話,才能證明小明的學習成績比小花好。
我們平時看馬拉松比賽,在某一個特定時間點小明遠遠跑在小花的前面,可是這根本不能說明問題。要看最終是誰先到達的終點,才能分出勝負。
人們平時出去打獵,約好太陽下山收兵,看誰的獵獲最多。我們在中午探訪發現小明打了10隻兔子,小花只打到3隻,但這也不能說明問題。要等太陽下山了,收兵了,大家把最終的獵獲都擺出來,才能分出勝負。
同理,我們說2016年美國10%的富人擁有美國80%的財富,90%的窮人擁有20%的財富,可是這種數據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窮人也許會變富,富人也許會變窮。所以要真論貧富,必須等全體美國人都死光了之後,逐一統計,逐一比較,才能得出最終的、科學的結論。
這不是胡攪蠻纏,這是真正的講道理。
讀者你和我,誰貧誰富?不能只看這一刻雙方的財富,而要等到我們都死了之後,計算我們一輩子的總收入,然後再做比較,這才是科學的做法。如果不計算我們一生的總收入,而只比較某一個特定時間點的財富,這種比較是沒有意義的。許多人這樣做,其實是典型的鑽牛角尖,自尋煩惱。
一時的貧窮,不代表一輩子貧窮。1990年的時候,馬雲是一個很窮的人,當時的他,完全有資格批判社會「貧富懸殊」。然而在2014年,馬雲變成了中國首富,於是輪到阿里巴巴公司的清潔工抱怨「貧富懸殊」。然而也許20年之後,阿里巴巴公司的清潔工中了彩票大獎,或者被什麼星探看中,拍電影成名致富,這並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情。
2002年的時候,王寶強還是一名群眾演員,日工資是20元,當時他也可以控訴「貧富懸殊」。然而十幾年後的今天,他已經富得流油,現在輪到別人指控他太有錢,應該分一點給窮人。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香港歌星鍾鎮濤很早就走紅,當年他富得流油,錢多到什麼地步呢?多到了整天發愁應該往哪裡投資。然而在1997年的金融風暴中,鍾鎮濤由於投資失敗,負債超過港幣兩個億,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淪為窮光蛋。如果你在1996年抱怨社會貧富不公,並將矛頭指向鍾鎮濤的話,那麼就是你錯。因為富人常有變窮的一天,一時半會的富,未必就是真正的富。
假以時日,富人有時會變窮,窮人有時會變富。這不是狡辯,這是事實。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有許許多多的富人,因為生意失敗、因為賭博、因為吸毒、因為遭到勒索、因為離婚、因為炒股、因為被騙……等等各種原因由富裕變回貧窮的,大有人在。只不過這些人不是明星,你從報紙上看不到他們的故事罷了。一時的富裕,不代表一輩子富裕。
未來是不確定的。窮人會變富,富人會變窮,誰也不知道一輩子下來到底誰窮誰富。所以我們批判什麼「貧富懸殊」其實沒有多大意義,因為它將一個動態的社會現象靜化了,進而在錯誤的認知基礎上作出錯誤的結論。
談了這麼多,這還是在「錢」這個維度上來談。然而人生在世,並不是為了互相攀比。如果非要說是為了互相攀比的話,那麼攀比的也不應該是一時的財富,甚至也不是一生的財富,而是應該攀比一生的「總幸福」。
富裕並不代表幸福。香港富豪王德輝(龔如心的老公)1990年遭到綁架並被殺死。試問,他幸不幸福?你隔壁老王,很窮,但是家庭幸福,健康長壽。請問,你願意做王德輝,還是願意做隔壁老王?毫無疑問是後者。
做個總結:我們論貧富,要論一生的貧富,而不能論一時的貧富。無論是在個體之間還是在群體之間,比較一時的貧富,都是不科學的。當你控訴貧富懸殊,並要求劫富濟貧的時候,請你三思。因為你也有變富的一天,將來輪到你變富了,也就輪到別人控訴你,並要求瓜分你的財富。到那個時候你就會真正理解,什麼叫做搬起石頭,去砸自己的腳。
※耶魯教授陳志武:與貧富差距相比,消費不平等更能加劇社會和政治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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