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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文化及「手」在漢字中的形變

「手」文化及「手」在漢字中的形變

鄉里老農

摘要:偏旁是古人認識漢字構成要素的單位名稱,部件是今人認識漢字構成要素的單位名稱。古人又從漢字的排列和檢索的角度歸納出了部首。「手」在漢字中是偏旁,是部首,是部件。本文探討了漢字中關於「手」的表示法及其形變的源流,既有歷時的梳理,也有共時的比較,同時對現代漢字中「手」的部件的簡省、代用和混同現象也有所揭示。

關鍵詞:手 部件 形變 漢字文化

勞動是整個人類生活的第一個基本條件,勞動創造了人。勞動創造了人的顯著標志是從古猿到智人的手腳分工,人體直立。人的勞動主要依靠雙手,而走路的任務則落到了雙腳之上。古猿長期地以前爪抓握工具進行勞動,使前爪變得靈活,最後前爪從支撐古猿走路的作用中解脫出來,形成人手。

人們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總是從身邊的事物和活動入手,從「手」上入手,感受手的能量,認識手的作用。「手」不斷地進入人的意識和思維。文明的進步是由腦對於手以及反過來手對於腦的相互影響而引起的。因此,要再現原始人的思維,就必須重新發現他們的手的動作,因為在這些動作中密切地結合著他們的語言和思維。在古人那裡,手是生存的需要,「手」是思維的文化,「手」是視象的符號。人們在創造世界的同時,創造了自己的手,創造了「手」的語言文字。在甲骨文、金文中用「手」符號構成的漢字頗多,表達了豐富的「手」的概念和「手」的思想。在漢字漢語的發展歷程中,「手」不斷地被抽象化、符號化,但即使這樣,「手」、「爪」、「又」、「廾」等部件及包含有此部件的漢字族群也是豐富多彩的。

「手」,正手形。《說文解字》釋為:「拳也。象形」。從甲骨文到小篆,都是手的正面形象的描摹。《說文解字》中以「手」為部首的字共有278字,小篆同體,而楷書則有「手」和「扌」兩形,寫作「手」的有30字,寫作「扌」的有246字。「看」中有「手」(但《說文解字》「看」歸於「目」部),「拜」中有「手」(右邊是「手」、「下」二字連寫並省去了「下」字的一點,意思是雙手一齊向下表示拜見。)這兩個字中「手」的形體稍有變化,豎鉤變成撇。另有「承」中的「手」,在楷書中還隱約可辨,撇變成了橫,豎鉤出了頭。而「失」中的「手」,楷化以後已看不到了。

「爪」,覆手形。《說文解字》釋為:「丮(音戟,意持)也。覆手曰爪,象形。」「爪」是張開五指從上往下持物之形,表達採集、抓拿之意。《說文解字》中以「爪」為部首的字僅12字,而且形體有兩種寫法,「爪」為4字,「丮」為8字。而「爰」、「受」、「爭」、「寽」歸入「」(爪字頭又字底)部,「采」歸入「木」部,「?」歸入「王」部,「舀」歸入「臼」部,「」(爪字頭禾字底,「穗」之初文)歸入「禾」部,雖有「爪」的形和義,許慎卻未將其歸入「爪」部。另有「愛」、「舜」、「奚」等字,雖有「爪」形,卻是因楷書混同而來,小篆中該三字均無「爪」形,更無「爪」義,所以與「爪」無關。

「又」,省手形。《說文解字》釋為:「手也,象形。三指者,手之列多略不過三也。」在《說文》中,讀楷體,「又」變化多端;認小篆,形歸於一,都寫作「」(「又」的篆書)。《說文》以「又」為部首的有32字,包括楷書寫作「」(左字去掉工)、「乂」、「」(秉字去掉禾)的「右」、「父」、「秉」等字;和其他符號共同組成部件充當部首的有「寸」、「皮」、「支」、「攴」「殳」等,《說文》中包含有這些部首的漢字共有130字。

「廾」,雙手形。《說文解字》釋為:「竦手也。」意即雙手並排上舉也。《說文》中涉及「雙手形」的部首還有「共」,在楷書中均寫成「廾」(或「丌」)。包含這類部件的共有30字,其中「奉」、「丞」等字寫成楷書時,很難看到「雙手形」了。

以上羅列的僅僅是《說文解字》一書中以「手」的正體、覆體、省體、雙體為表義部首的漢字,全書共9353字,這類漢字就有450字。其他變體的「手」,在《說文解字》中以偏旁或部件方式存在於漢字中,雖然不作部首,但也有「手」的意義在,這類字肯定還有很多。從以上的觀察中,我們可以看出:漢人祖先在認識世界反映世界的概念、觀念中,關於「手」佔據了二十分之一以上的份量。世界何其大,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關於人生,關於社會,紛繁複雜,事象萬千,而「手」在其中佔有如此的份量,足以見出古人對「手」的認識和重視,足以見出「手」在人類歷史中的作用和地位。

古人對於「手」的認識,如此廣泛深入,從名物中的「手」到活動中的「手」,從觀念中的「手」到勞動中的「手」,在我們的漢語文字中都有所概括和反映。隨著漢字形體的演變,「手」在書寫過程中也不斷變化,形體眾多。漢字隸變楷化以後,特別是簡化以來,「手」的辨別就越來越難了。隨著一些部件形體的簡省、代用、混同,很多的「手」已經看不見了,很多的看來象「手」的符號卻原來不是「手」。下面我們以《現代漢語常用字表》所列的3500個漢字作一個梳理。

「手」,在常用字中保留這一正面形體的有:拿、拳、掌、撐、摯、擎、摹、攀。「手」中的「豎折」變成「撇」的除了「看」、「拜」外,新增了「掰」字。《說文》無「掰」字,這是近代以來人們群眾用會意方法新造的一個漢字。寫作「扌」(俗稱「提手旁」)的有192字。但其中「執」、「報」二字中的「扌」由「幸」簡化混同而來,「折」中的「扌」由楷化混同而來,「護」是後起的簡化字,繁體寫作「護」。

「爪」,在常用字中保留這一覆手形體的有:采、受、舀、妥、爰、寽、孚、覓、爬等字,以及由它們充當聲旁添加形旁組成的大量的形聲字。另外,「為」字中的「爪」,因為草書簡化後已經不見了;「爭」字中的「爪」,因為簡化而變成了「」了;「愛」、「爵」、「奚」、「舜」等字中本來無「爪」,因楷書混同而有了不表示「爪」意的「爪」部件。

在上述漢字或部件中的「又」,即使和其他部件組合只是共同充當漢字的聲旁,但從其來源看,還是與「手」有關。而下列常用字中的「又」卻與「手」無關了。「僅」字中的「又」,是「堇」在簡化字中的代用符號;「勸」、「歡」、「觀」、「權」字中的「又」,是「雚」在簡化字中的代用符號;「嘆」、「漢」、「艱」、「難」(以及「攤」、「灘」)字中的「又」,是「」(難字去掉隹)在簡化字中的代用符號;「戲」字中的「又」,是「」(戱字去掉戈)在簡化字中的代用符號;「對」字中的「又」,是「」(對字去掉寸)在簡化字中的代用符號;「雞」字中的「又」,是「奚」在簡化字中的代用符號;「鄧」字中的「又」,是「登」在簡化字中的代用符號;「樹」字中的「又」,是「」(尌字去掉寸)在簡化字中的代用符號。這些漢字中的「又」,均是在漢字簡化過程中符號代用後的混同,根本就與「手」無關了,所以也不表示「手」的意義。

「廾」,楷書中也看不到「手」形。在常用字表中,「廾」是作構字部件存在於漢字中,如「弄」、「棄」、「弊」、「算」、「葬」、「戒」等。「廾」的形體變成「大」的有:奉(「捧」的初文)、泰、秦、奏,拳、券、卷、眷、謄,樊、奐、夬;「廾」的形體變成「丌」的有:兵、興、舉、譽、共(「拱」的初文)、具、典、輿;等等。但「春」字中的「大」不是「手」,而是「屯」;「莽」字中的「廾」和「莫」字中的「大」都不是「手」,而是「艹」(草);而「奔」字中的「廾」和「賁」字中的「艹」更不是「手」,在「奔」字中「卉」表示三足之形,在「賁」字中「卉」表示花朵排列之形。

「手」在充當漢字部件時,形體變化還有許多其他的寫法。下面也以常用字表為例,作一梳理。

「」(秉字去掉禾),橫手之形,是「又」的結構變體,不作獨體字使用,只作構字部件。如:秉、兼、爭、事、肅、隸、妻、捷、律、建、肆、肄、津。另有「印」(「抑」之初文)字中有「E」,寫成反向的橫手之形了。但「急」字中的「芻」是「及」的形變,「康」、「唐」、「庸」字中的「」(秉字去掉禾)與「手」無關,只是楷書後的形體混同了。

「寸」,是從「又」分化而來,「丶」原作「一」,標示手臂一寸之處。漢字常用字表中,「寸」在「尉」(「熨」之初文)、「尊」(「樽」之初文)、「辱」(「耨」之初文)、「尋」(「尋」的簡化字)、「奪」(「奪」的簡化字)、「對」(「對」的簡化字)、「肘」、「冠」、「付」、「守」、「得」、「射」、「討」、「將」、「封」等會意字中作表意部件,表達「手」的動作意義;在「導」(「導」的簡化字)、「寺」等形聲字中作形旁,表達「手」的動作意義;在「襯」(「襯」的簡化字)、「村」等形聲字中只作聲旁,雖有「手」形,卻沒有「手」的意義了;在「傅」這個形聲字中,「寸」和「甫」組合成一個合成部件作聲旁,也沒有「手」的意義;而「壽」字中的「寸」因隸變楷化混同而來,「過」字中的「寸」由「咼」簡化混同而來,既不表「手」形,更無「手」的意義。

「殳」,是在「又」上增加部件「幾」,用會意方法共同組合成部件「殳」,讀shū。《說文解字》釋為「以杸殊人也」。古代「殳」是單字,指手持一種兵器,今不單用,只作部件。在「段」(「碫」之初文)、「般」、「殷」、「役」、「設」等會意字中,「殳」作表意部件;在「毆」、「毅」、「殿」等形聲字中,「殳」作表義形旁;在「投」、「股」等形聲字中,「殳」成了表音的聲旁;而在「毀」、「疫」等形聲字中作表音的聲旁時是和「臼」或「彳」共同充當的。

「支」,會意字,象手拿竹枝。「支」字,今可單用,也可充當部件,組合成新字。在「鼓」等會意字中,「支」是表義的部件;在「翅」、「吱」、「歧」、「妓」、「技」、「枝」、「肢」等形聲字中,「支」是表音的聲旁。

「攵」,是由「攴」演變而來。「攴」音pū,「撲」的初文。《說文解字》釋為「小擊也」。象手有所執持擊打之形。「攴」用作部件時,只在會意字「寇」、形聲字「敲」中保留「攴」的形體,在其他漢字的楷體中都寫成「攵」,俗稱「反文旁」。「攵」在「收」、「政」、「教」、「敢」、「敬」、「敗」、「牧」、「枚」、「敝」等會意字中,充當表意部件;在「故」、「效」、「救」、「敞」、「數」、「斂」、「敦」、「敷」、「做」、「攻」、「改」、「致」、「赦」、「放」、「敏」等形聲字中充當表意的形旁。但形聲字「玫」(玉形文聲)中的「攵」不是「攴」而是「文」了。

「手」的概念是這樣豐富多彩,「手」的形體是這樣變化多端。上述關於「手」在漢字中的形變的簡要梳理,我們可以看到:當人們要表示人的肢體手時,直接用「手」形;要表示左右手的意思時,用「」(左字去掉口)和「又」的簡寫形體;當要表示採摘的意思時,用「爪」;當要表示執持的意思時,用「」(秉字去掉禾);為了使「手」的語言豐富具體,在「又」的基礎上又派生出「寸」、「殳」、「支」、「攵」等合成部件。這些部件用會意形聲等多種方法孳乳了大量漢字。這些部件隨勢化形,窮形盡相,把人類生活中「手」的形體、「手」的動作、「手」的概念、「手」的思想表達得淋漓盡致。當你對「手」部件進行形變的源流探析時,你就暢遊了一次「手」的文化之旅。

(舊稿於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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