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NBA聯盟,當年不許保羅和科比搭夥,而容許杜蘭特轉會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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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因為兩者所處的境地不同,杜蘭特是以自由人身份加入的勇士隊,而保羅和科比聯手是一次涉及三方球隊共同參與的大交易,而且尤為特殊的是,當時黃蜂隊是由聯盟運作管理的。
唯一可以為斯特恩開脫的就是保羅所屬球隊當時的處境,因為當時球隊處於聯盟託管狀態,也就是由聯盟和所有其他球隊共同管理,只有這一個特殊的原因是斯特恩有權代表聯盟否決了交易,也是因為這樣是其他球隊都提前知道了這個交易,從而有時間為了自己的利益向斯特恩施壓。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騎士隊老闆丹-吉爾伯特便站了出來,反對這筆交易。失去了勒布朗-詹姆斯,所以他看到巨星組合便痛心疾首,於是向聯盟寫了一封信,內容大概就是如果保羅和科比聯合簡直作弊,一旦形成便讓其他球隊失去奪冠懸念。
格林、湯普森、庫里都是勇士自己選秀培養起來的,伊戈達拉也只是一直充當著替補角色,不是那種經常打出瘋狂數據的球員。而勇士的四巨頭只不過引進了一個球星。
聯盟應該不會拒絕任何一隻球隊通過交易或者簽約去得到一名球星,這也是不合理的。就像很多球隊擺爛,通過選秀培養新秀,之後通過交易再得到一名全明星球員,從而實現競爭力。
杜蘭特是自由球員簽約勇士,性質完全不同。NBA聯盟不能否決自由簽約。如果NBA敢否決自由簽約,不僅球隊老闆要鬧事,球員工會也會發起抗議。
而這樣的情況並不適用於現在的勇士,勇士的所有操作都是在聯盟規則範圍內完成的,只要雷霆、勇士和球員本人達成一致,就是可以執行的,這一點是與當年湖人得不到保羅不同之處。所以杜蘭特的自由加盟和今夏的續約,沒有其他球隊能對此給予否定。
※雷霆隊再遭2連敗沒關係,威少沒三雙也好,關鍵是三巨頭能繼續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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