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太后之死(上)
咸豐帝奕詝即位時,其嫡福晉薩克達氏已死,被追謚為孝德皇后。鈕祜祿氏是廣西右江道穆揚阿的女兒,被選入宮中後,先為貞嬪,不久進位為貞貴妃。她賢淑而寬厚,既工於文翰,又嫻於禮法,容貌氣質均為後宮之冠,咸豐便立她為正宮皇后,這就是後來的慈安太后,即東太后。
那拉氏為安徽徽寧道惠徵的女兒,咸豐元年被選入宮中,號懿貴人、懿嬪,生下皇子載淳後進位懿妃、懿貴妃,這就是後來的慈禧太后,即西太后。
1861年,咸豐帝病死於熱河,六歲的載淳即位,是為同治帝。東、西兩太后垂簾聽政,執掌政權。1875年,同治帝病死,四歲的載湉被立為帝,年號光緒。兩宮皇太后繼續垂簾聽政。光緒七年(1881年)三月,慈安皇太后崩逝於鍾粹宮,時年四十五歲。
兩宮皇太后
東太后是如何死的?正史上沒有明確的記載,不少野史認為,她死於慈禧之手。這雖說查無實據,卻事出有因:東太后雖說怯懦,實際大權都掌握在慈禧手中,但她當年是正宮皇后,名位畢竟在慈禧之上,權勢欲極強的慈禧如何容得了她!
一、那拉氏險遭杖責
清宮故老相傳,遠在垂簾聽政之前,慈禧就對慈安滿腹怨恨了。當咸豐帝初「幸」那拉氏之日,那拉氏使出渾身解數,把這位風流天子弄得神魂顛倒,正如白居易在《長恨歌》中描述的那樣:「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
清宮中有個規矩:但凡皇帝宿於某處,「御幸」某妃嬪,都備有冊籍報知皇后,皇后有權稽查核正,發現不合格者,則予以杖責斥退。承伺於該處的太監,屆時也有權於寢宮外口誦祖訓,皇帝則必須披衣而起,跪而聽受。卻說這咸豐帝已一連多日不朝見群臣了,鈕祜祿氏探知他一直宿在那拉氏處,這天早晨,便頭頂著祖訓,端端正正地跪於寢宮門外,命值宿的太監快去喚皇帝起來,敬聽祖訓。咸豐大驚失色,急忙從床上爬起來,光著腳走到門口,央求道:「皇后快別這樣,朕已經知過了,這就去聽朝。」急急讓太監服侍著穿好衣服,乘輦而去,倉促之間竟忘了發落那拉氏。及至登上大殿,忽然想起,皇后有權杖責嬪妃,急得頓足叫苦道:「壞了壞了,蘭兒危險了!」蘭兒是那拉氏的小名,咸豐此時哪有心思聽朝,草草見過文武百官,就宣布退朝,命駕還宮,急向太監打聽皇后在哪兒。有人奏道:「皇后往坤寧宮去了。」坤寧宮是皇后行大賞大罰的所在,咸丰情知不妙,急騎馬馳往,闖進宮內,只見鈕祜祿氏正居中而坐,那拉氏跪於其側。鈕祜祿氏曆數那拉氏誘惑皇上縱慾之過失,準備予以杖責。咸豐大聲呼喚道:「請皇后免杖,蘭兒已有孕在身了!」鈕祜祿氏大驚,急下座道:「皇帝怎麼不早點說明呢?我欲對她杖責,是遵循祖制啊。萬一因受杖而墮胎,罪孽就大了。皇上春秋雖盛,儲宮之位尚虛,我怎能迂守祖訓而危及皇嗣呢?」說到這兒,禁不住涕淚交迸。那拉氏雖免了一頓打,但從這以後就對鈕祜祿氏既敬畏,又怨恨。
二、咸豐帝密詔
東太后慈安(1837~1881)
那拉氏妒嫉心極強,看不得別的嬪妃得寵於咸豐,經常在鈕祜祿氏面前說一些嬪妃的壞話,希望她也與自己站在一起,共同對付某某嬪妃。鈕祜祿氏則雍容大度,寬厚仁慈,經常委婉地勸慰那拉氏,不必為這種事情而悻悻不樂。那拉氏頗為羞愧,以後就不敢再多說了。鈕祜祿氏卻認為她已經被自己感化了,遇有什麼事情,常常主動與她商量,其實那拉氏心中卻惱恨異常。
咸豐帝喜歡漢女,曾遍征蘇杭一帶的美女置於京城西郊圓明園,最寵幸的四位是牡丹春、海棠春、杏花春、陀羅春,號稱「四春」。那拉氏也在圓明園中,對「四春」恨之入骨,卻又無可奈何,就處心積慮要整治那些失寵的漢女以出氣。某日,有一失寵的吳中女子退居於某太監房中。那拉氏遊園時偶然撞見,立即以「內侍藏匿小腳婦女」的罪名,命令侍從將這個太監與吳中女子面對面地捆在一起。按清朝祖制,「小腳女子」(即漢女)是不得入宮的。二人都極口呼冤,吳女說:我被雇入園中值更,今日退值,皇上命我暫且在這個房間里休息的。太監說:我也是遵皇上之命,讓她進來的,我們二人之間並無感情可言,我連她的姓名也不知道呢。那拉氏怎會聽得進他們的辯護詞,命令黨羽剝光了吳女的衣褲,用鞭子拚命地抽。吳女受此奇辱,只求早死而不可得。那拉氏又將她裸縛於柱子上示眾。過了一陣,那拉氏擔心咸豐帝聞訊後前來追究,命人強迫吳女將大壺的冷水飲下去。時值隆冬,吳女終於被折磨致死。有人偷偷地送信給「四春」,「四春」急派人來救時,那拉氏已偷偷地將吳女掩埋了,哪有痕迹可尋。從此,「四春」恨透了那拉氏,經常在咸豐帝面前揭其之短。不久,咸豐也聽說了撻斃吳女一事,恨那拉氏陰毒,此後絕不入那拉氏之房。只是因為她已生了皇子,一時不便將她廢黜,然而亦常思防範,以限制其權力。
咸豐帝臨終之前,手書密詔一份,付給鈕祜祿氏道:「朕死之後,西宮(指那拉氏)援引母以子貴之義,不得不並尊其為太后。然而此人狡惡陰毒,絕對不可倚信。如果遇到大事,你可獨自作主。她如果能安分守己,不犯過失,自然應當待之以禮;如果覬覦非分,惡行昭著,你可以召集廷臣,將朕這份遺詔宣示,立即賜她一死,以絕後患。」鈕祜祿氏泣拜而受。然而她生性懦弱,缺乏主見,雖有遺詔,卻不能踐行。慈禧對密詔一事也有耳聞,故而對慈安「姊姊長」、「姊姊短」地親熱得很,不敢絲毫無禮。據說有一次慈安患病,慈禧竟忍痛割下臂上之肉,和入葯中煎熬,慈安服後霍然而愈。慈安得知後大為感動地說:「妹妹既對我一片真誠,我怎能對你再存戒心呢,先皇帝也是過慮了。」便當著慈禧的面,將那份密詔焚毀了。慈禧去掉了這塊心病,漸漸地飛揚跋扈,再也不將慈安放在眼中了。慈安懊悔不及,卻又無可奈何。
三、處死安得海
安得海是慈禧的親信太監,他自恃得寵,貪污受賄,凌轢王公大臣,氣焰薰天。同治八年,慈禧私下裡命他去江南織辦龍衣錦緞等。安得海打著「奉旨」的旗號,乘著樓船沿運河南下,沿途逼勒官府,騷擾百姓,地方官員與芸芸眾生都敢怒而不敢言。到了山東境內,山東巡撫丁寶楨是個骨鯁之臣,他痛恨安得海倚勢侵官擾民,發誓要為國除蠹,為民除害,便以「宦豎私出,大違祖制」的罪名,在泰安逮捕了安得海。他知道咸豐帝的六弟恭親王奕與慈安太后比較能主持正義,便遣騎密報奕請訓。丁寶楨的折文到達京師時,慈禧正在聚精會神地看戲。奕得了折文,立即請見慈安,擬定諭旨,由慈安畫諾畢,即令六百里快使馳往山東,准許丁寶楨將安得海就地正法,不必解京審訊。諭旨臨發之前,慈安私下裡對奕說:「這件事一定會得罪西太后,將來她必然要變著法子算計我。我是為了國家與社稷,才不得不如此啊。」言語之間,頗露懊喪之色。由此可見,她平日早已拿慈禧無可奈何了。
安得海(1844~1869)
安得海被殺掉了,慈禧果然惱羞成怒,竟當面質問慈安道:「這麼大的事,你為什麼不先與我商量?未免太輕視我了!」此時慈安如能理直氣壯地備述緣由,侃侃與其辯論,定能壓下慈禧之氣焰,使其今後不敢過於專擅。哪知慈安過於懦弱,又驚又懼,竟謝罪說,這件事是恭親王主持的。慈禧本來表面上待慈安尚謙而有禮,這以後便伸長胳膊,獨攬大權,絕無愧怍之心。在她看來:你慈安能先背著我殺安得海,我遇事不與你商量又何妨!從這以後,無論碰上什麼事,慈安唯有拱手就範,哪敢再與慈禧爭執。奕更是惴惴不安,再也不敢為慈安出謀劃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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