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偉:潑婦羅海麗後遺症
羅海麗堵門阻礙高鐵發車導致延遲發車,目前的處理結果是罰款2000——
很多網友對此很不滿意,認為處理畸輕——即便我們沒有高鐵專業知識,僅僅依靠常識都知道對於高鐵這樣的高速軌道交通工具,在合肥這樣的省會城市,延遲發車會造成怎樣的風險:除了安全方面的問題,列車調度、後續車站乘客安排、旅客交通接駁等等都是問題,甚至產生輻射效應、影響別的運行區域,形成類似「在北京道路扔一塊磚、導致全城擁堵」的蝴蝶效應!
所以潑婦羅海麗十分可恨,2000的罰款和她造成的惡果根本不能對等,沒有教育意義、遑論懲戒意義了。這從1月10日她在央視的道歉就能看出來:強調外部原因、缺少自我反省!
然而遺憾的是,按照現行法規、罰款2000已經頂格處理了——與羅海麗的行為有關的法規有一是國務院頒布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法規,最高2000罰款),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治安處罰法》(法律,拘留10~15日、最高罰款1000)。考慮到羅海麗犯事在合肥鐵路公安處的地界,最高就是罰2000——
顯然,這些法規滯後於實際的需求。法規類似生產關係、實際類似生產力,所以法規總是滯後的,在中國這樣快速發展且地區差異性大的國家更是如此,所以在中國過分強調法治其實在相當程度上是有利於不法分子的!
有人說雖然罰錢少,但羅海麗名聲壞了、這才是最大的懲罰。可是你覺得對這種不要臉的潑婦而言,會在意名聲嗎?你甚至可以認為她賺了——你想啊,互聯網時代什麼最值錢?流量和點擊啊,人家只花了區區2000,又是席捲網路、又是上了央視,這難道不是賺了?哪怕她被學校開除都值了,後半輩子光靠名氣都可以活得很好:中國(甚至世界)阻攔高鐵第一人!多牛!將來被收買,成為夏業良、陳瞎子那樣的貨色也未可知。有商業頭腦的朋友趕緊註冊類似羅海麗之類的品牌吧,賺錢的機會也是很大的。
對羅海麗處理的畸輕不但損害了法律尊嚴、沒有起到必要的懲戒作用,更造成了惡劣的示範效應。這不,1月11日,又發生一起類似的事件——
新聞報道是這樣的:從蘭州開往上海的高鐵停靠寶雞南站時,一女子突然攔在車廂門口阻攔列車發車。起因是女子與丈夫在車上吵架,丈夫在列車停靠寶雞南站時突然下車,女子想讓丈夫回到車上,所以攔在車廂門口,最終在車站民警要求下,女子下車和丈夫處理矛盾,列車正常發出並未受影響。目前,車站派出所已介入事件調查。
這次列車還是正常出發了,也就是惡劣程度低於羅海麗事件,也就是說這個潑婦被處罰的話,可能還不需要2000!
這TMD什麼法規!
這不是鼓勵那些快手、直播、主播之類的靠攔高鐵出名嗎?
這簡直是誨淫誨盜!
我相信現場如果有警察摁翻潑婦或乘客踹倒潑婦的話,大家會叫好的,然而結果將是警察開除、乘客判刑!
你說這樣的法治是不是很操蛋!要知道在燈塔國的話、潑婦早被警察打靶了!
所以我覺得我們的執法哪裡不對,比如總在強調「文明執法」之類偽概念!
我們依法治國十六字方針的老版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十八大後的新版本: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哪裡來的文明執法?
炒作文明執法只能導致無法執法,比如這兩起潑婦堵門事件中,只有一個工作人員在出面、別人都在旁觀——那當然,旁觀無非是工作不積極、批評了事,出手則可能被處分、開除甚至坐監。那你會如何選擇?
顯然這種消極執法其實是對我們這些守法百姓的不公平,讓我們的社會付出更多的代價,比如一火車幾百人因為潑婦鬧事而受害!
這會鼓勵更多人效仿,反正違法成本很低!
我甚至都想到廣告詞了——
兩千您不吃虧、兩千您出得起,來吧來吧、明碼標價、一次兩千、兩千一次,您沒看錯、只要兩千!想出名就來攔高鐵,想當潑婦就來堵車門。
機會難得、過時不候!您還在等什麼?趕緊行動吧!下周我們就要漲價並同時贈送手銬和免費食宿!
當然這個廣告詞前半段是現實、後半段是我的想像。
不過這個手銬加免費食宿的想像是合理的,這是必然的結果,否則在接下來的春運中,如果有人又搞這套,那損失可不是一點半點了。
所以希望相關的法規趕緊刷新,懲戒力度要大到潑婦們不敢鋌而走險。
在法規刷新之前,建議調整對高鐵的屬性定位,暫時採用與飛機有關的法規——國家對高鐵的定義:新建設計開行250公里/小時(含預留)及以上動車組列車,初期運營速度不小於200公里/小時的客運專線鐵路——這個速度已經是大型客機的起降速度了,而且接近支線飛機的運行速度,所以高鐵採用飛機相關法規是有其合理性的,至少比把高鐵當作以前的綠皮車更加合理。
讓高鐵採用飛機相關法規,震懾力度肯定大了很多。可行!因為這樣一來,類似潑婦堵門的情節就有很大可能導致拘留、進而有很大可能開除公職,更重要的是,拘留記錄會伴隨當事人終生!
具體到潑婦羅海麗事件,建議同車乘客出來告丫一把,讓這潑婦賠點錢、越多越好!
乘客同志們,你們發財出名的機會來了、全國人民都會支持你們的,你們還在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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