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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規:婚後出現這3種行為將嚴厲打擊,直接坐牢!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小兩口的事情別人本來不應該管,但是法律就是保護當事人權益,如果婚後出現這3種行為將嚴厲打擊,直接判刑吃牢飯!

第一種: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惡意轉移財產

小兩口離婚除了感情破裂,還有就是夫妻之間財務關係。舉個例子:馬先生為了離婚時多分財產,偽造了自己欠債500萬的借條,與他人私下協商,讓對方起訴自己,用這種行為騙取法院的判決,但是這種屬於違法行為。

《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種:婚姻關係未解除與他人結婚

重婚罪有兩種形式:法律重婚和事實重婚。

法律重婚,指還未解除婚姻關係,又和別人結婚。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只要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已經同居,都已構成重婚。

事實重婚,指未解除婚姻關係,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種:家暴零容忍

男女體制上的懸殊,女性經常處於弱勢。但是如果女生過於強勢,屬於施暴方,法律也會一視同仁。並不會因為性別偏袒某一方。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等罪。

刑法規定:

1.施暴者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2.虐待罪:施暴者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侮辱罪:施暴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4.故意傷害罪:施暴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只要是領證的合法夫妻,就要履行夫妻的義務。茫茫人海,遇見已不易,祝願大家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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