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我得意到想和太陽肩並肩
室內溫度很高,可以不蓋被子。
早晨醒來看到秦閃閃陷在枕頭裡,收著下巴,不長不短的睫毛安安靜靜的。秦閃閃睡覺向來特別安靜,不打呼也不磨牙更沒有夢話,讓人很舒服,好看的人睡覺都乾淨。
以前總說最幸福的事情是早晨陽光灑在白色的大床上,旁邊有我的美少年。這個願望實現了,可是我拉上了遮光簾,眼光太刺眼。
早晨起來看見一張漂亮的臉還是很愉悅的,總讓我有種自己很有錢的錯覺,這樣想下去就能笑出聲了,我就想盯著秦閃閃不起床,怪我太好色。
秦閃閃是第一個讓我陪他逛街買衣服的男生,我自己都很少在店裡買衣服,覺得麻煩,畢竟逛街這種事情最適合兩個人。和男生一起逛男裝的感覺很微妙,他會問我意見,我只管回答他的問題拿著他的外套安靜坐在那兒。
這時候覺得男女好像也沒有什麼大區別,都愛美,都喜歡在異性面前展示自己好的一面,然後相互吸引然後再有後續的很多。
開始的時候什麼都好,後來就出來一系列問題,最後無法調解......結束之後覺得認真談一段戀愛好累啊,什麼都在乎什麼都介意什麼都管,甚至還要把未來的東西壓到現在,真的好累好累。
都說「深愛之人藏心不掛嘴,久念之人在夢不在眼」。索性現在沒有藏心的更沒有在夢的。
晚上發生了一點點小插曲。
「你能不能不在公共場合和我有親密舉動啊!」
秦閃閃義正言辭,我低著頭沒敢說話,但是聽出來他不是在徵求我的意見而是警告。
「剛才在電梯里,旁邊還有人啊,還有剛才買東西的時候......」
吧啦吧啦他在繼續,我還是低著頭沒說話。
「你這樣別人只會覺得我們倆沒修養!」
然後我哭了,因為覺得自己並不是大家閨秀,又覺得自己太粘人。
前兩句話讓我以為只是不想讓別人看到我們的親密關係,我還在反思:最近沒發朋友圈啊,第三句話真慶幸他提到的是『我們倆』沒『修養』,如果是『我』沒『教養』的話,我真的保不齊會直接翻臉。
但是現在真的不會再因為一點點小事就提出終結,不是有多不敢,只是覺得沒有必要。
十八歲的時候失一場戀,要一個人哭好幾天,甚至還要在日曆上記著分手多久,二十歲的時候失戀,哭了幾個小時,然後第二天干該乾的,記得分手的日子,但是不會數日子了,現在,哦,分開了,然後沒有然後。
能像以前一樣把喜歡一個人當成生活全部,而不是現在把喜歡只當成生活的一小部分,越長大覺得感情微不足道,沒有那個人生活還是一樣要繼續,還有很多自己的事情去做。
摻雜的感情之外的因素越來越多,也變得不是特別純粹,就像現在秦閃閃過的並不是特別開心,就像現在的我遇到秦閃閃,就像我和他現在的這種相處模式。
我想把每個細節都記錄下來,記得自己每一個時刻的想法,一路跌打滾爬在摸索相處模式,終於沒有來自未來的種種壓力,甚至不用去想。
和秦閃閃一起坐公交的時候他把耳機分給我,要麼很激烈,要麼是旋律很好歌詞很有內涵,我覺得前者是他希望的脫韁,後者是他的故事帶給他的。
很喜歡聽不同的人講不同的故事,或開心或感動,但是我卻竟然不是那麼想讓秦閃閃講給我,因為他也不是那麼一個善於講故事的人。
越來越多的記憶,越來越多的所謂理解,越來越能忍著眼淚吃飯,因為都說能哭著吃飯的人都會長大的,看似越來越依稀的東西,實際上都變得越來越奢侈,越來越可望不可及。
「你腦子裡有『情調』這種東西嗎?」
我們一起走在路上。
「沒有,只有『調』,沒有『情』。」
他還是和以前講話的方式一樣。
「真不巧,我和你不一樣,我連『調』都沒有。」
我在心裡悄悄說,實際嘴上沒說話。
我想,我們這樣勢均力敵,終於可以維繫一段不會覺得虧欠對方的關係了,這樣就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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