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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6000元鑽戒物歸原主

顧客試衣丟戒指店員撿到不動心

價值6000元鑽戒物歸原主

店員: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晚報記者王永良

本報訊 "真是太感謝特惠3服裝店的那兩名員工了。她們拾金不昧,還拒絕了我的謝意,讓我很感動。"1月9日,市民宋先生向記者反映。

宋先生告訴記者,1月8日下午4時許,他和妻子到市交通路西段的特惠3服裝店買衣服。他的妻子在試衣服時,不知什麼時候鑽戒掉了。

"我們從服裝店出來後,在附近的一家餃子館吃了晚飯,隨後在街上玩到夜晚8時許才回到家中。"宋先生說,直到晚上9時許準備睡覺時,她的妻子才發現戴在自己手上的價值6000元的鑽戒不見了。

"這枚鑽戒對我們來說意義非凡。"宋先生告訴記者,由於結婚時家裡窮,買不起戒指。兩年前過結婚紀念日時,他特意給妻子買了這枚鑽戒。發現戒指不見後,他急忙返回那家服裝店,但服裝店已打烊。

宋先生說,他返回尋找無果後,就把丟失戒指的事告訴他的朋友王先生。王先生在離該服裝店不遠處開飯館。

9日上午9時許,王先生給他打電話說,他妻子丟失的鑽戒被服裝店的工作人員撿到了。

"當時我激動壞了,就買了些東西去表示感謝,但被店主婉拒。"宋先生說。

特惠3服裝店老闆告訴記者:"這枚戒指是8日晚上8時許被兩名店員撿到的。當時,兩人見那麼大的鑽石,還以為是假貨差點兒扔掉。"

該服裝店員工張女士說,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別人的東西,肯定要歸還。她說,只要顧客留有電話,她們都會在第一時間聯繫客人,物歸原主。無法聯繫到顧客,她們會把物品擺在櫃檯的顯眼處,希望能被儘快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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