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不留情面毀約以色列,硬氣了不到兩月為何又反悔?
在國際軍售市場,武器採購往往跟戰略需要和戰略選擇有關,而這種「需要」和「選擇」恰恰是此一時彼一時的東西。印度作為常年奮鬥在武器採購第一線的國家,買起武器來也是非常的隨性,即使簽訂了採購合同也可以出爾反爾,撕毀了合同也可以重新拾起來。
在2017年11月,印度就公然毀約以色列,決定取消關於採購8000枚「長釘」反坦克導彈的合同。然而,還不到兩個月時間,印度陸軍參謀長就又通過媒體表示,稱印政府在考慮重新和以色列簽署「長釘」反坦克導彈合同的事宜,價值仍然是5億美元。短短時間,印度政府打算出爾反爾兩次,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圖註:印度總理莫迪和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
實際上,印度早在2009年便啟動了反坦克導彈的招標項目,以色列公司的「長釘」反坦克導彈更是在2011年就完成了在印度的部分測試工作。然而自此之後,該項目便被無限擱置下去,主要原因是參與競標的只有以色列一家公司,剩餘的原因大概就要涉及到價格、技術轉讓等問題了。直到8年後的2017年,印度才正式和以色列簽署了8000枚「長釘」反坦克導彈的採購訂單。談判8年都沒有塵埃落定的事情,之所以到了2017年便迅速簽署合同,應該是為了應付某些外部危機。
好景不長,印度同以色列公司簽約沒多久便決定撕毀合同,從給出的原因來看是為了發展國產反坦克導彈。但說白了,就是外部危機暫時緩解,反坦克導彈從急需品變成了非急需品,印度完全可以慢慢自主研製,已經沒必要去高價買別家貨了。
圖註:「長釘」反坦克導彈
但對於印度來說,理想和現實十有八九都是格格不入的。印陸軍參謀長拉瓦特認為,印度的國產導彈最快也要2022年才能夠列裝,這會嚴重削弱本國的國防實力,同時對國內的反恐行動造成很大的不利影響。印度解除合約的構想是自行研製同類導彈,但它光想著「外患」緩解卻忘記了「內憂」仍在,恐怕只能再次「出爾反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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