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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親自出題選拔,古代也重視「縣委書記」

縣令為古代郡縣長官,官職不大,責任和作用不小。

唐玄宗李隆基,公元712年登基,在位44年,在位前期,重用賢相姚崇、宋璟、張九齡等人,注重人才選任,精簡辦事機構,裁汰冗員,整頓吏治,既提高了辦事效率,也節約了財政開支,並且允許諫官、史官參與議事,「有失則匡正,美惡必記之」,開創了「稻米流脂」的開元盛世。

唐玄宗

玄宗特別重視縣令的選拔,他說:「郡縣是國家政權的根本,朕總是特別留意這種官職」,玄宗將「縣令」這種官職與其他官職不一樣看待。

玄宗有時親自對縣官出題考試,凡是考試成績優秀者即被任用,不合格的就予以裁汰。同時委託各道按察使道各郡縣去巡查,觀察得失,作為賞罰的依據,玄宗認為「有善必賞,所有勸能,有罪必誅,所以懲惡」,玄宗這系列政策,對於穩固政權穩定起了很大的作用。可惜的是,到了執政晚期,這一政策就沒有執行下去,尤其是天寶年間,玄宗變得昏聵,親佞遠賢,蔽塞言路,官僚以阿諛奉承提升進位,大唐王朝也由鼎盛轉向衰敗。

唐宣宗

時光變遷,130年後,公元846年,日漸衰落的唐王朝迎來了第十六位皇帝,唐宣宗李忱,這是唐後期一個非常有作為的皇帝,後代史學家曾經將他與唐太宗李世民相提並論,稱之為「小太宗」,無獨有偶,唐宣宗同樣重視縣令官員的使用。

宣宗要求宰相在擬定和推薦中書舍人、諫議大夫、給事中這些中央高級官員人選時,首先要看他們是否擔任過郡縣縣令,否則不予推薦,即使擔任過郡縣縣令,在任職時,如果不稱職或貪贓枉法,同樣不予推薦。他還規定了縣令必須在一個地方呆夠3年,才可以調任,宣宗非常重視縣令這一級別官員的質量,他的生母鄭太后的弟弟鄭光,自認是當朝皇帝的舅舅,想當個好的郡縣地方長官,但宣宗認為鄭光言語粗鄙,不夠資格,寧可厚厚賞賜鄭光金帛,也不答應他的要求,只是將他任為京師中級別比較低的右羽林統軍,消息傳來,百姓和官員都嘆服,宣宗在位13年,國泰民安,唐王朝有了短暫的復興。

唐宣宗認為:「治理好國家,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君主能夠明察慎斷,正確的選拔和任用官吏」,反觀古代有作為的人君,莫不如此。郡縣縣令官職不大,但作用不小,「衙齋卧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

時代發展到今天,為民造福、為民謀福,共產黨人的理想信念遠非封建社會的官吏所能比,好縣委書記焦裕祿、廖俊波為新時代的「縣令」做了最好的註腳。

好書記焦裕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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