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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人問你票據市場為啥這樣,就把這篇圖文發給他!

2017年被金融業稱為「史上最嚴」監管年,這一年裡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出台更多的監管政策,採取更強有力的監管措施,票據市場亦在列。展望2018年,監管仍然會持續推進,監管將更嚴格,對違規的處罰會更重,監管動向值得市場參與者時刻關注。

監管環境發生顛覆性變化

1、上層定調金融市場整頓

2017年4月份中央政治局會議集體學習「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把維護金融安全作為治國理政的一件大事,深化金融改革、加強金融監管、採取措施處置風險點;

7月14-15日召開五年一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宏觀審慎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責任,強調金融監管「亮劍」的責任和義務;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整治金融亂象」,加強金融監管協調,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

2、統籌監管新格局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統籌金融改革發展和監管,統籌協調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增強監管協調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3、十九大報告強調金融穩定

十九大報告中將金融發展的重點聚焦於服務實體,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周小川行長在十九大會後提出監管的幾大重點領域:「一手抓金融機構亂搞同業、亂加槓桿、亂做表外、違法違規套利,一手抓非法集資、亂版交易所等嚴重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動。」銀監會主席郭樹清也表示,今後整個趨勢是金融監管會越來越嚴,嚴格執行法律、嚴格執行法規、嚴格執行紀律。

監管文件頻發

1、綱領性監管文件

4月7日,銀監會印發《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7〕6號),在全國範圍內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切實處置一批重點風險點,消除一批風險隱患,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4月10日,銀監會印發《關於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銀監發﹝2017﹞7號), 提出嚴防房地產領域風險、互聯網金融風險、信用風險、地方政府債務違約風險和交叉金融風險等「十大風險」。7號文承認監管自身的制度短板是當前很多市場亂想和風險的原因之一,並承諾未來一段時間會制定或推動26項制度落地,可謂監管的整改計劃書。

2、落實型監管檢查文件

3月28日,中國銀監會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開展銀行業「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45號),防控金融風險,治理金融亂象,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合規管理,穩健規範發展。

3月28日,銀監會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46號),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業業務、投資業務、理財業務等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中存在的槓桿高、嵌套多、鏈條長、套利多等問題進行了全面規制。

4月6日,銀監會向銀行下發《關於開展銀行業「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53號),瞄準銀行同業業務、理財業務、信託業務進行專項整治。

三三四號文對非標轉標、非掛牌ABS、委外續作、同業理財、同業投資、票據業務、地方政府融資都構成較大的衝擊,銀行業的政策風向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

3、調整型輔助文件

7月11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規定金融機構開展貼現、轉貼現業務,以其實際持有票據期間取得的利息收入作為貸款服務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8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0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機構開展貼現、轉貼現業務需要就貼現利息開具發票的,由貼現機構按照票據貼現利息全額向貼現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轉貼現機構按照轉貼現利息全額向貼現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4、待落地徵求意見稿

11月17日,央行發布《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同類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準,有效防範和控制金融風險,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更好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12月6日,銀監會對現行《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形成《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是新引入三個量化指標,進一步完善流動性風險監測體系,細化了流動性風險管理相關要求。

5、地方監管文件

12月5日,河北銀監局向轄內金融機構下發了冀銀監發〔2017) 105 號關於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的監管意見,意見文中的7條意見,嚴指票據相關業務,限制辦理異地客戶票據業務、暫停商業承兌匯票相關業務、暫停部分票據轉貼現業務等。

監管處罰嚴格,大額罰單頻現

2017年銀監系統共計開出罰單2451張,其中票據相關罰單413張,佔全年總數的16.85%,接近五分之一;處罰總金額共計26.64億元,票據相關處罰金額為1.5億元,佔比6%。

票據相關罰單中,近半的處罰在於貿易背景真實性,三成多的罰單同時與貸款業務相關。11月銀監會公布了2016年轟動一時的農行「39億票據案」的處罰情況,農業銀行北京分行因同業票據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1950萬元,相關負責人也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票據業務下滑明顯

1、監管檢查影響票據業務正常開展

監管入駐檢查後,部分機構暫停開展票據業務,專註自查;也有部門機構因為地方銀監的要求,暫停業務進行整頓。

2、票據市場業務量萎縮明顯,利潤大不如前

銀監嚴查銀行票據違規的行為,加強對貿易背景的關注,市場套利票明顯減少,票據市場承兌業務繼續下滑,同時機構業務趨于謹慎,交易量大幅下滑50%以上,盈利大不如前,無法完成相關經營計劃指標。

後續展望

根據銀監發[2017]7號文的主旨,未來監管機構將全面發力,落地相關政策,守住不發生金融風險的底線。2018年的監管態勢仍然會延續2017年的嚴監管態勢:重在制度建設、重在制度執行、加大處罰力度。雖然監管態勢不會改變,但是新一年的票據市場發展也給機構留下了很大的想像空間,票交所紙票融合運營、市場參與者的擴容、新模式的創新、新的稅制執行、機構積極轉型等等,票據市場的未來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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