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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份用地協議被指「不合法」 2600萬投資變成一場噩夢

今年32歲的河南人孟國慶,15歲來南京擺地攤開始,學手藝、賣燒烤,歷經磨難,走上獨立創業之路。2014年下半年,他被句容市後白鎮以招商的名義引進到該鎮曹村村,成了「百村萬戶」雙達標工程的一員,先後投資2600萬元組建了眾幫農副產品物流公司。然而,讓他做夢也沒有想到的是,3年後,鎮政府突然組織人員前來拆違。此時,他才知道,他和鎮村兩級簽訂的土地出讓協議原來竟是非法的。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張凌發 文/攝

當初

簽訂4份土地出讓協議

200萬「轉讓」40畝地

2014年11月,孟國慶被引進到句容市後白鎮投資辦廠,組建句容眾幫農副產品物流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農副產品倉儲物流及肉製品加工。考慮到曹村是經濟薄弱村,政府將項目落在該村,正好完成「雙達標」幫扶任務。句容市發改委正式批准立項後,環評報告也被批複通過。

2014年10月20日,曹村村委會與眾幫公司簽訂了一份土地轉讓協議:甲方將其位於句容市後白鎮曹村村胡家邊自然村西面萵塘至春天路渠道邊的10.78畝地,以每畝34500元的價格,合計371910元轉讓給眾幫公司。更重要的是協議明確約定,乙方享有永久性的土地使用權。協議上有後白鎮政府公章和分管副鎮長簽字。

2014年11月10日,「句容市後白經濟實業總公司」與眾幫公司簽訂土地出讓協議一份。協議約定,由「眾幫公司」購置存量土地,以67.2萬元的總價出讓土地4畝,給眾幫公司使用,合同中承諾,政府將以最快的速度為公司解決土地指標和辦理好國有土地使用證。

2015年6月18日,眾幫公司與曹村村委會再次簽訂協議書一份,約定該村將位於曹村胡家邊西邊秧田至春天路渠道邊17.23畝土地轉讓給眾幫公司使用,轉讓價594435元。句容市後白法律服務所在協議上蓋章公證。

同日,曹村村委會又與眾幫公司簽訂了轉讓協議一份,約定胡家邊自然村春天路西面至上塘旁土地8.8畝以每畝轉讓價34500元,總價303600元,轉讓給眾幫公司使用。且協議明確指出,乙方享有永久性使用權。用地協議簽訂後,眾幫公司土地出讓金全部繳清,購置土地的資金均進入鎮政府財政賬戶。

如今

鋼結構廠房突然被拆

40多家加盟商放棄合作

2014年12月,土地轉讓後,企業在主樓的南側建造了2層簡易的食堂和會議室。2016年7月,企業用彩鋼瓦建起了一座冷庫和分裝車間。

孟國慶在接受揚子晚報記者採訪時說,2016年5月,為了發展,眾幫公司在主樓北面購置的土地上搭建了臨時鋼結構車間,總投資達到260萬元。為了加快企業發展,眾幫公司四處招商,終於在2016年10月18日與 「劉一手火鍋」、「南京佳福食品有限公司」、「江蘇先凍網科技公司」、「南京萬安食品有限公司」等40多家客商達成意向合作協議,這些客商也應邀來企業現場參觀考察。

2017年6月的一天,後白鎮政府在沒有提前告知的情況下,突然組織50多名拆違人員,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將整個車間進行強制拆除,同時還將水泥地坪全部敲碎。5天後,政府再次組織人員連夜前來拆除圍欄,敲碎尚未敲碎的水泥地坪,並將水泥塊全部運走。得知此事的客商紛紛打消合作的念頭。

對此,孟國慶全家痛哭流涕。儘管他再三說自己願意補辦手續,但卻沒有一人理睬。

去年6月26日,句容市國土資源局突然以非法佔地的名義,針對企業未辦手續便建起倉儲用房和固化場地,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企業自行拆除非法佔用的1.3畝集體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沒收非法佔用的7.7畝集體土地上的非法建築物。罰款68077.5萬元(已主動繳納)。

去年11月15日晚,後白鎮政府再

次組織拆違,出動三台挖機,扒掉地坪和柵欄圍牆。12月15日,後白鎮政府又組織第4次拆違,拆除建造在7.7畝集體土地上的食堂、門衛,敲碎了地面上所有水泥地坪以及剩下的圍牆, 就連幾棵小樹也被連根拔掉。近日,政府又組織人員將其投資近200萬元的地下污水存放池扒掉。

企業負責人孟國慶含淚告訴記者,就連60多萬建起的門衛房也被推掉了,只留下一對石獅子丟在路邊。望著眼前的景象,孟國慶淚流滿面。他說,這些天來全家人眼淚都快哭幹了。

國土部門:鎮村出讓土地協議無效 「永久使用」一說不合法

眾幫公司負責人孟國慶對記者說,自從與鎮村簽訂土地出讓協議之後,便認為不需手續就可以搭建企業附屬用房,而且附屬房建起來已經幾年了,也沒人前來制止,特別是6層主樓從開工到竣工也無人前來過問。直到國土部門認定他非法佔地以後,他才如夢方醒。突然想起主樓還沒有取得合法手續,建好快3年了,購買的土地還沒有掛牌出讓。

孟國慶說,情急之下,他曾去鎮政府找領導,尋求幫助,但得到的竟是「你不去找人找關係,我憑什麼幫你?」

揚子晚報記者來到後白鎮國土資源所採訪,當記者問起眾幫公司違建幾年了,國土部門是否知曉時,一直分管農村建房的副所長趙元平支支吾吾,稱自己內務太多,下鄉巡查較少,不過他說他們執法中隊和行政執法大隊有很多人都有責任巡查。對於眾幫主樓佔用的土地,原所長李學富跟他說過,是合法用地,已經掛牌了。

為此,記者又來到句容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科科長張貴順看了後白鎮與眾幫簽訂的土地出讓協議後,明確指出這是不合法的,也是無效的。土地利用科科長呂守坤告訴記者,協議中稱可以永久使用是不對的,也是違法的,土地出讓是有年限的,住宅房是70年,商業用房是40年,工業用地50年。土地出讓首先要由市政府批准;其次要在省國土廳土地市場網公告;再次要通過招拍掛,成功之後再簽訂正式的土地出讓合同。

當地政府:

出讓金其實就是保證金 沒收的財產應當歸鎮政府

揚子晚報記者就此事來到句容市後白鎮政府,採訪了鎮長張明飛。張明飛說,當初協議的所謂出讓金其實就是保證金。該企業違法佔地是被衛星監控到的,必須要恢復原狀。

他說,這家公司超範圍經營,明明是倉儲物流及食品加工項目,卻搞起了屠宰,導致牛下水產生污染,附近村民有舉報。因此在此前研究供地問題時,決定不給該企業新增用地指標。就企業損失問題,張明飛說,當初土地出讓金,也就是保證金,我們可以考慮退回,但6層主樓確實是個讓人頭痛的問題。他告訴記者,目前主樓還欠施工方數百萬元的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和門窗錢。因為土地和建房都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拆不行,不拆也不行。他還沒有想出什麼好辦法來。

對於國土部門沒收的財產,張明飛說,沒收的財產應當歸鎮政府所有,我們拆除自己的東西,很正常。

律師解讀

監管不力,程序違法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江蘇石湖律師事務所律師嚴明生。他說,相關部門監管不力,眾幫公司違建非一夜建成,竟然無人阻止。3年來也有多名領導去公司考察。

再說拆違程序違法,《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複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後白鎮政府有法不依,未按法律程序組織強拆,剝奪了眾幫公司的陳述申辯權,在強拆食堂和門衛時也沒有送達限期拆除通知,搞突然襲擊,由此造成的損失政府應予賠償。

2017年6月26日,句容市國土局對眾幫公司的處罰內容是:1、拆除1.3畝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2、沒收7.7畝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食堂和門衛房建造在7.7畝土地上,應當是沒收而不是拆除,後白鎮政府卻將此強拆。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是沒收的執行主體,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非鎮政府。違法用地建築物處置後所得款項應當全額上繳同級政府財政主管部門,轉化為國有資產。後白鎮政府無權處置,更不應當拆除,導致國有資產毀滅。

編輯 | 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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