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血糖,孕媽媽看過來
有數據顯示我國的妊娠期糖尿病的發病率高達10-20%。
隨著全面二胎政策的開放,高齡孕婦明顯增加。生活壓力大、體力活動較少、肥胖、首次懷孕年齡偏大等多種因素導致存在高血糖問題的孕婦也日益增多。而懷孕後體內的激素水平變化也會引起糖代謝一定程度的變化,多種因素的綜合導致孕期高血糖,這是比較複雜的機制。
那麼我們怎樣來發現孕期高血糖呢?孕檢血糖篩查很重要。
我們一般人空腹血糖正常水平是3.9-6.1mmol/l,餐後2小時血糖不超7.8mmol/l。而孕婦早期由於雌、孕激素增強胰島素的作用,血糖水平偏低,孕中晚期胎盤分泌大量升高血糖激素(如生長激素、胎盤泌乳素、孕激素、雌激素等),自身分泌的胰島素水平代償性升高以控制血糖,當不足以抵消升糖激素作用時就容易出現血糖異常。所以一般建議孕婦在懷孕24-28周進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篩查。
那麼如何界定孕期血糖高呢?
懷孕期間任意時間,空腹血糖≥5.1mmol/l或75g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服糖後1小時血糖≥10mmol/l,或服糖後2小時血糖≥8.5mmol/l,血糖值滿足其中任何一點即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若空腹血糖≥7.0mmol/l或75gOGTT服糖後2小時血糖≥11.1mmol/l,滿足其一即考慮妊娠期顯性糖尿病。我們可以看到診斷妊娠期高血糖的標準是要低於非孕人群的。這樣制定最根本的原因在於高血糖與不良妊娠結局相關。
妊娠期高血糖除影響孕婦本人外,還會對胎兒帶來危險,影響母子健康。孕媽媽血糖高對胎兒而言,在孕早期容易出現流產和畸形,孕中晚期可出現胎兒高胰島素血症、巨大兒,胎兒出生後新生兒低血糖、高膽紅素血症、呼吸窘迫綜合徵發病率大大增加。而血糖高的孕媽媽更容易出現妊娠期高血壓或子癇前期、羊水過多、泌尿系統感染等情況,她們的後代更容易出現代謝異常和肥胖。因此孕期血糖異常要及時處理。
您可能會問:孕期糖耐量篩查必須在孕24-28周嗎?並不是的。有高危妊娠糖尿病因素的人群建議提前篩查,不局限於孕24-28周,首次OGTT結果正常,必要時也可在妊娠晚期再次複查。懷孕首次產檢晚於28周的也建議進行OGTT篩查。那麼妊娠糖尿病高危因素都有哪些呢?既往妊娠糖尿病病史、巨大兒分娩史、肥胖、多囊卵巢綜合征、糖尿病家族史、孕早期空腹尿糖陽性、不明原因反覆自然流產史、死胎死產及新生兒死亡史、胎兒畸形史等,這些都屬於妊娠糖尿病高危因素。
我們一直在提倡優生優育,為了寶寶健康,孕媽媽請關注孕期血糖,及早發現妊娠糖尿病,及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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