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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無人區茹毛飲血十九年

在無情的阿拉斯加,只有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活下去。

生活在擁擠不堪的現代社會,人們常常難以抑制逃離的想法:到遠處去,到荒野去,過無人打擾的生活。

來自美國的格倫·維爾納夫真的這麼做了。

格倫背著馴鹿角,就像長了一對翅膀。

格倫的家鄉在美國東海岸,從小,他就喜歡往群山和森林裡面跑。「我喜歡身處大自然時那種獨立自主的感覺,」格倫說,「你和大自然的接觸是真實的——每天早上醒來時,我寧可看到貓頭鷹窩也不願看到電視。」

格倫在阿拉斯加的森林裡。

三十歲那年,他終於從東海岸的家鄉搬進人跡罕至的阿拉斯加,並在那裡兒最高的山脈——布魯克斯山脈上建立了自己的營地。在這片極寒之地的無人曠野,他一住就是十九年。

格倫的故事令無數厭倦現代都市生活的人們感到興奮,但是格倫卻對想要追隨他腳步的人們提出了警告:「這是生活,不是消遣。我勸所有打算來野外生活的人們先嘗試一下,之後你很可能就改變主意了。」

布魯克斯山脈位於美國阿拉斯加州北部,冬季最低氣溫達零下60度。格倫駐紮的營地近乎與世隔絕,最近的公路在100公里之外,城市則更加遙遠。格倫獨享了近155平方千米的領地,來去自由。只不過,在這裡的每一步,都是與魔鬼共舞。

格倫在滿是積雪的山脈穿行。

逃離城市,也意味著逃離了電、機器和燃料。格倫只能依靠雙腿在廣袤的深山中前行、探索、打獵,不放過每一隻可以下咽的活物。

遊走在地形複雜的野外,需要耗費大量體力,假如沒有任何收穫,則無異於自殺。在無情的阿拉斯加,只有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活下去。

格倫爬上了營地幾英里內最高的山。

馴鹿是荒野中的美味,更能為人們在寒冬中提供足夠的熱量。打回來的鹿肉,格倫往往不會加工,直接生吃下去,而且看起來十分享受。

「吃掉這塊鹿身上的脂肪,我簡直有力氣能翻過這座山,再獵一頭鹿回來。」對於生活在荒野的人來說,必須優先滿足熱量需求,味道口感靠邊站。「我每天要吃掉半磅的脂肪,必須如此。我需要足夠的熱量,但攝入過量蛋白質又會中毒。在沒有碳水化合物的情況下,脂肪是最佳選擇了。」

格倫在吃鹿肉上的脂肪。

但對於更美味的部位,格倫也會做熟了吃,比如他最愛的油煎鹿腦和水煮鹿舌。

格倫用鋸子處理鹿肉。

將馴鹿脊髓放進煮沸的鍋里。

馴鹿肉排。

此外,鹿肉還可以風乾儲存,抵禦毫無斬獲的日子。

馴鹿懸掛風乾的鹿肉可以保存很久,作為儲備糧。

不過,冬季一過,尋找食物便成為了一個大問題。

在冬季,格倫一天可以獵到五頭馴鹿,而夏天卻難見它們的蹤跡;沒有雪的遮掩,也不好布下陷阱。

有時候,格倫巡邏上10次也碰不著一隻馴鹿,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雪地上的腳印和排泄物,感慨錯失良機。

格倫在高處眺望,附近已經看不到大型動物,只有湖邊的一群鴨子。

在沒有馴鹿的季節,格倫就釣魚、掏鳥蛋,或獵捕豪豬、鴨子、松鼠等的小型獵物。再不濟,就采些野果充饑。

格倫在山上發現的野果。

不過在夏季,即使獵到食物,也很容易腐壞。最糟糕的日子,格倫曾經連續9個月都缺乏食物,身體上的脂肪和肌肉也隨之減少。

除了嚴酷的生存條件,格倫還得面對來自其他動物的平等競爭。在野外,人類不再享有特權。

前來「分享」風乾鹿肉的貓頭鷹。

格倫與野獸相互警惕。誰稍不留神,便會淪為對方的晚餐。

這隻野熊企圖闖進儲存鹿肉的草皮房,後來它成為了格倫床上的毛毯。

一次天色漸暗,格倫將獵到的鹿肉埋在雪裡,打算隔天再來取。然而第二天等他回到原處,鹿肉早已被狼獾和烏鴉挖著吃了個乾淨。

格倫儲存在雪地里的鹿肉已經不見蹤影。

柴火,是野外生存的另一樣必需品。無論春夏秋冬,砍柴都是格倫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任務之一。

格倫的柴火都來自營地附近的死樹。

這些木柴可以在冬季燒上一整個月。

出門砍柴時,還需要帶上獵槍,以防備神出鬼沒的野熊和狼。但只要家中無人看管,野熊隨時可能乘虛而入,搗毀營地。每次出門前,格倫都會再三檢查門栓。

森林裡的帳篷被熊拆得七零八落。

「這就是大自然,你得接受這一切。」

餓了捕獵、冷了生火、渴了取水,格倫在野外的生活簡單而純粹。

比如格倫在野外時使用的「洗衣機」,也是從母親手裡流傳下來的簡易手動款,當氣溫降到零度以下時,就會結冰凍住,無法使用了。

格倫在野外時使用的「洗衣機」。

不過格倫倒是樂在其中。「有時候,越高科技的東西越容易出問題。我這個洗衣機就絕不會出問題。從我媽媽到我,這台洗衣機已經用了五十年了。現在還有哪台洗衣機能用五十年呢?」

在阿拉斯加,格倫過著極簡的生活。「許多人問我,你不抽煙,不喝酒,不嗑藥,你過得還是生活嗎?」格倫笑了,對他而言,自然美景就是生活中最大的樂趣。

數小時的風浪和低溫之後,沿海岸線的植被被冰柱覆蓋。

地處北極圈的阿拉斯加會發生極晝極夜現象,夏天太陽繞著頭頂轉一圈,冬天月亮轉一圈。無須數著日子,四季的變化就是日曆。

在阿拉斯加的夏天,晚上十一點的天空依然明亮。

行走在秋葉中的格倫。

極光。

不過,野外的極致美景往往無人分享。住在野外時,格倫最長有四個半月沒遇到過一個人;他最長曾有十五個月沒有回到鎮上去過。

格倫並不喜歡孤獨的滋味。「人類生來就不是獨居動物。我忍受孤獨,只是為了大自然中其他的體驗。」

不過,格倫並不總是孤身一人,也不是徹徹底底與社會隔絕。

生活在野外的十九年里,他有過兩段婚姻。格倫搬來阿拉斯加四個月後,他的第一任妻子也跟隨他來到了野外。

他們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的名字都充滿了野趣。女兒名叫「柳葉」(Willow Leaves),兒子名叫「狼歌」(Wolf Song)。

「女兒出生的時候,柳樹葉剛剛發芽。對野外生存者來說,柳葉是最重要的食物之一。而當我兒子還在她媽媽肚子里的時候,我們一家三口坐在湖邊,聽著遠處狼的嚎叫,我就決定要給兒子起名叫『狼歌』了。」

格倫教「狼歌」處理鹿肉,大女兒「柳葉」則在一旁看著。

每年,他都會騰出一半的時間,徒步橫跨廣闊的荒原,回到小鎮上,回到文明社會,在費爾班克斯的小屋與最牽掛的孩子們團聚。

2004年,格倫在距離營地最近的小鎮上建造了木屋。

儘管格倫與前妻的婚姻最終走到盡頭,他孤身一人的生活並沒有持續太久。2012年,格倫參與了紀錄片《零度以下的生活》的拍攝,並結識了現任妻子特蕾莎。

一張全家福。格倫、特蕾莎、繼女艾米莉、柳葉和狼歌。

從前在野外打獵的生活也許能夠讓格倫一個人勉強生活下去,卻難以供養自己的家庭。於是,格倫每年往返於營地和小木屋之間,拍攝紀錄片以賺取收入。此外,他投資、炒股,格倫的生活,也並沒有人們想像中的那樣與世隔絕。

一家人即將享用一年一度的駝鹿舌大餐,格倫和繼女艾米莉為此合影留念。

2017年,格倫的小女兒阿格莎出生,一家四口決定一起回到布魯克斯山脈上的營地。

格倫與小女兒阿格莎。

阿格莎看著爸爸從鹿腿上割下今天的早餐。

儘管不再獨自一人,野外生活也變成了工作,無論如何,格倫十餘年的人生永遠留在了從前的阿拉斯加,那片荒無人煙的土地上。

有人曾經問他,生活在野外得到這些日子裡,你最害怕的是什麼?格倫只說:「野外的生活讓我感到舒適。我唯一害怕的就是不能將生活過到極致。」

資料圖片來源:

[1] 紀錄片 Life Below Zero Season7

[2] FB:@Glenn Villeneuve

[3] Living off the Grid, the Asian Age.

撰文 / 葉琳

編輯 / 胡令豐 韓羽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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