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四念住:住循身觀、住循三觀,第三義
佛學
01-14
《瑜伽師地論》四念住(13):
住循身觀、住循三觀,第三義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八:
住循身觀、住循三觀
三、第三義
一、內
復有差別。謂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定地應該是得到初禪、二禪、三禪、四禪,至少要未到地定,真的定地是要初禪以上。成就了色界定的人,因為禪定的力量,身體有輕安樂,輕安樂和身體在一起活動,緣自己內心所得到的定地中與輕安俱行的色身為境,,以俱有輕安的色身為所緣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二、外
若緣自內不定地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入定的時候,身體就有輕安。出定以後經過一段時間輕安就沒有了,這個時候就是定外修觀了。那就是「不定地」,就是沒有輕安,不定地時身體是麤重的,以不定地的麤重俱行色身為所緣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以「定」為內;「不定」就是外。以「輕安」就是內;「麤重」就是外。
三、內外
若緣他輕安俱行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於定地緣其它有情的輕安俱行色、以及非定地的麤重俱行色,這樣的「色為境」為所緣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若是緣慮依止前面三種色法,自己的輕安俱行色、麤重俱行色、及他有情的輕安俱行色、麤重俱行色,三種色「所生」的「受、心、法為所緣境,隨其所相應的,應當了知就是住循三觀。
韓清凈《披尋記》:「謂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為境等者:此依前說麤重俱行身、輕安俱行身差別為釋可知。」這是依前面三十五種身相裡面,有說到麤重俱行身、輕安俱行身的差別相解釋可以了知。此處用前面的分類說明,四念住這樣修,身念住的所緣也可以緣著這三種色法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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