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清朝刑具五花八門,吃斷頭飯有講究

清朝刑具五花八門,吃斷頭飯有講究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二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清朝前期,統一多民族國家得到鞏固,基本上奠定了我國版圖。清朝入關後立法參照明朝立法,清律沿用笞、杖、徒、流、死五種法定刑罰。從康熙時起,以後各朝代仿《明會典》先後制定《大清會典》、《雍正會典》等等。圖為候審。

清朝從後金建立開始算起,共有十二帝。雍正帝時廢止腰斬酷刑,晚期受到西方法治思想影響,廢止了凌遲等酷刑。1905年4月24日,清廷從伍廷芳、沈家本等人的奏請,下詔將刑律內的重刑:凌遲、梟首、戮屍三項,永遠刪除,凡死刑至斬決為止。圖為圍觀的市民。

清朝文字獄的興起旨在震懾反清勢力,順治、康熙時期的「文字獄」還只是個別現象,到雍正時開始泛濫,乾隆更是做到了極致,共發生一百三十餘案。知識分子不敢發表獨立見解而是鑽進故紙堆去考究古書。圖為等待接受處罰的人

清朝初期和中期,推行民族牢獄式的統治。把關外落後的奴隸制帶入中原,大力推行圈地,強抓人作奴隸,以供八旗子弟白白吃餉。圖為木枷

我國刑法成文法典源於夏朝的「禹刑」,以後各代均有刑律。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圖為絞刑

在古代,井田中間有口井,奴隸主派人拿著刀去守衛,誰要是去搶水就把他的頭砍掉,這就叫用「刑」。圖為大堂審判

雍正帝殺俞鴻圖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俞鴻圖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慘」字,一共寫了七個才斷氣。圖為押赴刑場

站籠,盛行於清代。在懲罰犯人的同時,將其示眾,以起到警示、威懾的作用。這種特製的木籠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腳下可墊磚若干塊,受罪的輕重和苟延性命的長短,全在於抽去磚的多少。

杖刑。杖作為刑種始自東漢。是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古時候,在砍頭之前,都會有一頓斷頭飯,並且一般是非常豐盛。後來因為臨刑的犯人根本吃不下飯,就簡化了,成為一碗米飯、一片肉加上一碗酒。在端這碗飯的時候,是需要將筷子插在飯前的,就像是給死去的人吃的飯一樣。圖為最後一口飯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記憶家國 的精彩文章:

一組老照片,沒當官前的朴槿惠

TAG:記憶家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