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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被「男友」套路,背負巨額債務,這讓我想起喝農藥自殺的那位母親!

2016年3月,小蓉在一次同學聚會中與高大英俊的單某相識。

在聊天時,小蓉無意中透露,自己的父母已經以她的名義購買了兩套房產。聚會之後,單某對小蓉展開了熱烈的追求,年輕的小蓉很快陷入愛河。

不久,單某告訴小蓉,自己的好兄弟出了交通事故,急需10萬元賠償對方。看著心上人愁眉不展,小蓉心裡也焦急萬分,但自己只是一個大學生,不知能幫上什麼忙。見時機成熟,單某提出:「我認識社會上的大哥,請你去借點錢,救救急。」

同時還一再承諾自己會還這10萬元,「今生今世都不會忘了你的恩情」。

小蓉答應了單某的請求。隨後單某帶小蓉聯繫了貸款中介韓某,韓某核實了小蓉的身份、資產情況後,又指導她如何應答貸款公司的提問,隨即聯繫了貸款公司。

2016年4月19日,小蓉在幾名中介的帶領下,來到了聚鑫公司,雙方談妥以25%的利息,借款10萬元,期限一個月。

可到了簽署合同時,小蓉卻發現借款合同上寫著借款25萬元。聚鑫公司的人和中介稱,寫翻倍借條是「行業規定」,對企圖賴賬的人起震懾作用。如果小蓉到時按期還錢,就只需按照實際約定的12.5萬元還款就可以了。

七八個人圍著小蓉你一言我一語,單某又在邊上催促小蓉趕緊簽字,涉世未深的小蓉就這樣被催促著稀里糊塗地簽了字。

第二天,小蓉被帶到銀行,聚鑫公司的人將25萬元現金打入小蓉的賬戶後,又要求小蓉當場取現,並把小蓉取現的經過錄製為視頻。隨後,聚鑫公司的人向小蓉要回了15萬元,留給小蓉10萬元現金後離開。接著,在場的中介張某、韓某,以及小蓉的男友單某等人,又以中介費、服務費等各種名義從小蓉那裡拿走了9萬多元。

半個月後,韓某等中介人員與聚鑫公司又故技重施,再次誘騙小蓉簽下人民幣25萬元的虛假借條,上面的情形再次上演。

就這樣,小蓉前後簽訂了總額50萬元的借款合同,實際拿到手的卻只有一萬餘元。更令她措手不及的是,在簽完這兩筆合同之後,生死相許的戀人單某突然人間蒸發。

愛情說沒就沒了,可這欠的債哪是說還就能還上呢?

眼看著一個月期限就要到了,小蓉簡直驚慌失措。就在這時,又一個貸款中介找上了小蓉,說能幫她代還款項。5月14日六神無主的小蓉被帶到了博得公司。博得公司人員在實地看房、考核資質後,同意代小蓉償還之前的50萬元債務,並約定借期六個月,月息6%。

但到了簽訂合同時,又是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名義,要求小蓉簽下134萬元的借款合同和名下房產的租賃合同。併到銀行走賬、取現,錄製了借款視頻。

雖然約定了6個月的借款期限,可剛過了兩個星期,小蓉又被帶到了鑫哲公司,再次以償還欠款為名簽訂了500萬元的借款合同。

9月,鑫哲公司以追償借款為名將小蓉起訴到了法院。在法庭上,鑫哲公司出示了小蓉親筆簽署的借款合同、公司的銀行走賬記錄、小蓉的取現視頻。面對這些證據,小蓉只覺得自己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

就這樣,在短短半年的時間內小蓉的借款就從實際到手的1萬多元壘高到了500萬元,貸款公司和中介不僅起訴要求其歸還高額借款,還對其名下的房產申請了查封。

故事結果:

2016年10月,萬般無奈的小蓉只能到公安機關尋求幫助。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並最終偵破這起案件,小蓉才明白自己遭遇了一起典型的套路貸案件。所謂的「男友」單某其實也是犯罪團伙的一員,他正是在得知自己名下有房產才展開追求,目的就是引其進入這一「套路貸」的陷阱。

2017年12月15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一起24人團伙「套路貸」案件在閔行區法院宣判,24名被告人分別因犯搶劫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處十三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的罰金。其中5名主犯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雖已宣判,但本案中被騙女大學生小蓉的遭遇,卻值得所有人警惕。她是如何踏進「套路貸」陷阱的?

套路分析:

(1)易受騙人群:有一定經濟基礎,但社會知識相對欠缺且自控能力不強的群體。

(2)常見套路:謊稱可辦低息貸款、但貸款前前要先交服務費;來來來,徵信黑戶也能貸;貸款能賺錢 。

(3)如何規避:

首先,避免借高利貸,利率超過銀行數倍、到手現金「打折」、高額罰息、利滾利等霸王條款,一定要謹慎對待。

其次,貸款金額切勿過大,不能超過自己的承受能力,一定要有盈利穩定的投資項目和資金來源來支撐還本付息。

第三,收集借款證據和信息,在對簿公堂時不被動。無良小貸公司往往會將違法犯罪行為偽裝成「民間借貸糾紛」,而且其證據鏈條看起來十分完備,在打官司時有備而來。

第四,萬一急需用錢而金額並不大,可以向親朋好友請求支援,小貸公司收取的利息一般較高,還款能力不強的人群最好少涉足,譬如在校大學生、剛入職的年輕人、低收入的老人等。

最後,切勿借錢高消費,拆東牆補西牆,甚至是賭博扳本,那樣就會走向一條不歸路。

為了金錢賣了自己

看完上面的故事讓我想起最近一則很揪心的新聞!

湖南長沙19歲女孩夏雙欠下現金貸後離家出走,母親劉麗不堪壓力喝農藥自殺。就在劉麗葬禮的當日,先後來了四撥上門催債人員。

母親葬禮結束後,也就是1月11日,離家多日的夏雙回了家。在母親的墳前,悔恨不已的她欲撞碑自殺,幸虧被及時制止。

劉麗曾告訴僱主,她瞞著老公借遍了親戚,加上家裡的積蓄,一共為女兒還了11萬元左右。

警方透露,「初步了解夏雙最開始借了6000元,至於消費了什麼不清楚,而後面的借貸連她本人也說不清。」

年少無知借現金貸的夏雙,因還不起女兒債務而喝農藥自殺的母親,毫無人性吃人的放貸方,導致這兩場悲劇發生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我想無論欠下多少錢也不該致人於死地!

這是一個繁華昌盛的年,也是一個金錢能吃人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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