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摔死寵物狗:一個人的殘虐程度,能否決定她的行為方式?
文/馬進彪
成都女孩小吳寵物狗在討還時被發現摔死在樓下,此事經封面新聞獨家報道後,引發全國網友的強烈關注,持續發酵1天以來,12日凌晨核心當事人何某(自稱曾經養過4條狗),在派出所內哭著向小吳道歉。愛狗被摔死的小吳表示,自己並不能馬上去原諒對方,她在微博上提出要求何某公開道歉,自己也將走法律途徑,通過法律維護自己權益,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新浪新聞1月12日)
女孩小吳寵物狗被何某摔死,對此何某解釋說,本想用繩子將小狗從陽台放到樓下,是繩子突然斷子,小狗才從6樓摔下致死。何某到底是怎樣想的,恐怕只有她本人心裡最清楚,因此,對於何某是不是故意將狗摔死,即便爭論的時間再長,也只能是一個沒有結果的問題,只要何某一口咬定就是想從陽台將小狗放下,那麼,就不能認定小狗的死就她是的有意為之。
但如果看一下雙方的對話內容就會發現,何某一方總是將「死」字掛在嘴上,前後多次說出過「死」字,比如「我女不喜歡了,就殺了啊」,「要活的還是要死的,一句話」,「咬東西的話,就殺了紅燒」,「我家養的動物換了好幾輪了」,「明天給你拍個兔子的照片,養大了,她不喜歡主殺來吃了」,甚至對小吳說:「給你發一個火烤狗肉的視頻」。
由此可以看出,何某的心地並無善良可言,有只是對小動物充滿的暴力情緒,從對話中完全可以看斷定,何某並不是一個喜歡小動物的人,換言之,即使說自己喜歡小動物,那也是為了將來的吃肉或實施更殘虐的行為。因此,對於她解釋的「繩子突然斷了,小狗才從6樓摔下致死」,這很難有說服力,因為,一個人的善良程度決定他的內心世界,而一個人的殘虐程度也決定著他的行為準則。
至少,在對等小動物方面,何某不能算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在她的心目中,小動物要麼是用來換錢的,要麼是用來吃的,總而言之,她就是小動物們的剋星,經她養的小動物,都不會感受到人類的友善,只能讓小動物感到某種不可遏制的殘暴。而對於何某來說,這些可能就是她想要追求的精神刺激,只有在將小動物與「死」連接起來時,她才會享受到某種快感。
因而,她在與小吳的對話中,處處都充滿著將讓小動物「死」的陰影,並且,她說出那樣的話,總是發自內心的那般自然而然,絲毫沒有人性中對於生命的敬畏,有的只是她自己那種對小動物的生殺大權,彷彿一切小動物的生命都要操縱在她的手上,小動物的生與死,完全憑著她內心黑暗中的殘忍驅使,而也正是因為她這種發自內心的「自然而然」,才讓網友們感到後背發涼,無言對對。
無疑,何某在對待小動物方面,絕對不一個心地善良的人,然而,擺在人們面前的一個現實是問題是,對於何某這樣的人,到底應該怎麼辦?顯然,一方面,現有的法律還難以解決這樣的問題,而另一方面,像何某這樣的人也必須要受到恰當的懲罰才對,但這些方面並無現成的案例可以參照借鑒。
因此,對於何某製造的這起「因酬金未談攏摔死寵物狗」事件,網友們應當集思廣益,不管是從立法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還是從人性善惡方面提出道德譴責的路徑與界線的建議,這裡面都存在著很大的探討空間,並且,這其實既是對人性社會道德進化梳理的需要,也是人類對生命現象應當有著怎樣恰當敬畏程度的需要。因此,只有將這樣的事件討論清楚了,才能給將來的立法提出民意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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