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中藥的毒性不等於有毒!請正確看待中藥毒性

中藥的毒性不等於有毒!請正確看待中藥毒性

長期以來,人們對中藥有毒無毒一直模糊不清,隨著中藥應用得越來越廣泛,對常用中藥的不良反應的報道也越來越多,影響了大眾對中藥的認識。在我國,中藥一開始就被稱作「毒藥」。《周禮.天官》記載:「醫師掌醫之政,聚毒藥以供醫事。」《類經·卷十四》指出:「凡可避邪安正者,皆可稱之為毒藥。」在中醫里,「毒」性指藥物的偏性,根據藥性的峻猛程度,有大毒、常毒、小毒、無毒之分。中藥有毒成分往往是治病的有效成分,即以毒攻毒,對於體內作為病因的大毒,在對症的前提下,可以使用毒性大的藥物來祛除,例如馬錢子的番木鱉鹼、巴豆中的巴豆油等既是有毒成分,也是有效成分。有毒中藥的毒副作用,通過炮製或配伍可以減輕或消除。中藥有毒無毒,關鍵是能否對證治療。

藥物都各有偏性,這種偏性就是「毒」。中藥有毒無毒以及毒性強弱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用之得當,可以調偏扶正,產生治療作用,用之不當,則可產生一定的毒副反應,甚者有致命的危險。藥物的毒性具有普遍性,其效與毒是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藥物的治療作用和毒性作用在一定條件下可相互轉化。

引起中藥毒性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藥物因素、人為因素和機體因素。

(1)藥物因素:中藥品種複雜或一物多個來源或名實不符。如貫眾無毒,甚至可解毒,如誤用綿馬貫眾則有毒。其原因有的是因為古人錯用而歷代沿用至今,有的是因為品種之間相互代用而致;植物的化學成分是新陳代謝的產物,不同地區、不同季節、不同株齡的同一種植物,所含化學成分也不盡相同。藥物的種屬不同導致同名異物、同物異名現象普遍,如木通,有木通科植物木通和馬兜鈴科植物關木通之分。木通科植物木通無毒,而馬兜鈴科植物關木通可致急性腎功能衰竭。

(2)人為因素:從一定角度講,中藥不在於有沒有毒,而關鍵在於怎麼用。中醫講求因病施治,中藥的使用要根據病情,由大夫決定,中藥的治療劑量和會導致中毒的劑量,確定兩者之間的量差,不要過度用藥。中藥通過炮製可以起到減毒、控毒作用,通過浸、漂、炒、燙等讓大毒變小毒,小毒變無毒,炮製方法正確與否,也是影響中藥毒性的一個重要方面。另外,用藥時間長短與中藥的毒性也有關係。例如,王氏保赤丸是治療小兒吐瀉發熱、四時感冒的傳統中藥,一般孩子服用三到五天病情就會好轉。但若長時間、大劑量服用,可能會產生副作用。

中藥的發展和中醫的發展密切聯繫,有好的中醫大夫,才會有好的中藥。現在,有部分不具備中醫資格的人打著中醫的幌子招搖撞騙,不能對症下藥,讓人們對中醫產生誤解,影響到中藥的應用。也有部分老百姓觀念里中藥是純天然製劑、少毒或無毒副作用,盲目使用,看到哪個藥效好,人人都當專家,自己隨意服藥,存在很多誤用率。

(3)機體因素:機體有體質強弱、性別、年齡等差異,承受藥物的最大治療量有所不同,對藥物的毒副作用的敏感度也有區別。中藥發揮藥效和機體所處的狀態有關,即「有病則病當之、無病則體受之」。正常機體用少量洋金花即可發生口乾舌燥等反應,而用於溫脾時,適當應用則不會出現上述反應,而過量應用時又會出現抽搐、躁狂、譫語、幻覺、幻視、幻聽等毒副作用,甚至死亡。

古人說:「葯之害在醫不在葯」。能否合理用藥,關鍵在於醫生。中醫在辨證準確的基礎上,小量初試,中病即止,只要對證治療,有毒的葯也安全;不對證治療,無毒的葯也有害。誠如清代醫家徐靈胎所言:「雖甘草、人蔘,誤用致害,皆毒藥之類也。」離開中醫的指導,亂用或濫用中藥,就容易出問題。如果在醫生指導下,按照安全劑量、用藥時間服用,就不會引發毒性反應。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全球大搜羅 的精彩文章:

停車!這根本就不是去幼兒園的車(一)

TAG:全球大搜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