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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越南籍貨輪被洋浦海事部門滯留

1月12日,洋浦海事局執法人員對越南籍貨船「黃俊25」上的船員開展調查工作。通訊員 宣萍 攝

1月12日,洋浦海事局執法人員對越南籍貨船「黃俊25」上的食物存放情況開展調查。通訊員 宣萍 攝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1月12日消息(海報集團全媒體中心記者宋國強 通訊員施小雷 宣萍)1月12日,洋浦海事局執法人員在海南金海漿紙碼頭對一艘越南籍散貨船「黃俊25」(HOANG TUAN 25)輪進行港口國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輪存在多項違反《國際海事勞工公約》的缺陷,被洋浦海事局滯留責令整改。

2006年,國際勞工組織出台《國際海事勞工公約》,該《公約》詳細規定了海員的最低從業要求、就業條件、職業健康安全保障等內容,制定該《公約》目的就是為海員爭取更好的工作環境,被稱為海員的「權利法案」。2016年11月12日,該《公約》正式在我國生效。

越南籍貨船「黃俊25」船上共有11名船員,分別來自越南和印度。該輪本航次是運輸1514噸木片從越南義松港於10日駛抵洋浦金海碼頭。洋浦海事局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黃俊25」輪上的食品和飲用水供應未按時開展檢查。執法人員認為,在海上長期航行中,貨輪的此項缺陷將嚴重影響船員的飲食安全。檢查還發現,該輪船舶安全委員會會議記錄缺失、海員的工作和休息時間未進行記錄,服務該輪的海員也未與船東方簽訂就業勞動協議,這些檢查結果已嚴重違反了《國際海事勞工公約》相關規定,對船員的正當權益構成了損害風險。此種不顧《公約》規定、缺乏安全意識的行為也有可能對海南轄區海域海上交通安全帶來巨大隱患。鑒於此,洋浦海事局已責令船方在開航前務必整改到位,方可離港。

海事部門介紹,該輪是海南轄區首艘因違反《國際海事勞工公約》而被滯留的船舶。

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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