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四念住:住循身觀、住循三觀,第五義
《瑜伽師地論》四念住(15):
住循身觀、住循三觀,第五義
文 | 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八:
住循身觀、住循三觀
五、第五義
復有差別,謂若緣有識身內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身裡邊有識,有知覺的,內色為所緣境,緣自己識身的內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無識身」,人死掉了身體沒有識,但是他這個時候還不是山河大地,他還是有情數的。屍體有青瘀、有膨脹、有膿爛、有散壞,各式各樣的變化為所緣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色於過去時有識性,有識身色於未來時無識性,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是觀察「無識身」,就是死亡的這個身體,死亡是現在,於過去的時候,他沒有死亡的時候,那時候還是有識性的。「性」就是心,有這個「識」的心。「有識身」有識性,這個「有識」的身體的色。「於未來時無識性」,過去的時候是活人,「未來時」是死人。死人的時候是「無識性」。
「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有識、無識,過去、未來是有差別。無識身,於過去活著時曾是有識性;或現在有識身之內身色法於未來死後沒有識性,二者都有相似的不凈法性、平等法性,以無識身為所緣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無識身,此屍體在過去時曾經活著有識性,死時與活時都是地水火風所造的。或此身體現在活著時有阿賴耶識執持不壞,將來死後會變成無識的,沒有識在那裡活動,就會青瘀膿爛膨脹。有識身與無識身時,都是地水火風所造的色身,都是相似的,而且是平等,都是一樣有不凈的平等法性,一個有識在執受,一個無識在執受,都是地水火風所構造的。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第五義是修不凈觀。如是若行者緣慮依止前三色所生起的受、心、法為境,隨受、心、法所相應的,應當知道就是住循三觀。
有識身的是活著的身體,這是內身;無識身,死後變成屍體時,是外身;屍體在過去是活著的,現在的有識身,可是終將變為無識的屍體,二者相似法性、平等法性,都是地水火風所造的,觀察這三種的不凈。
韓清凈《披尋記》:「謂若緣有識身內色為境等者:此依前說有識身、無識身差別為釋可知。」有識身是身體還有心識在那裡執受,無識身是阿賴耶識沒有在執受,這是依照前面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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